三、罪疚感
漢娜被判無期徒刑,終身監禁。麥克在這段期間也繼續他的人生,當律師、結婚、生子、離婚…。他依然沒有忘記漢娜(以及他當時的決定),以至於他情感上無法對任何人敞開心胸。
在漢娜坐牢的第十年左右,麥克忽然錄製了許多錄音帶,錄音帶中是他朗讀15歲時曾經為她讀過的文學作品,寄去牢裡給她。這個動作,我認為,顯示了他的罪疚感。如果他在審判當時不是懷著私心,如果他當初覺得自己的行為是正確的,他就不該耿耿於懷。
- Aug 11 Tue 2009 10:13
無法寬恕的愛:《為愛朗讀》2
- Aug 10 Mon 2009 16:23
無法寬恕的愛:《為愛朗讀》1
- Aug 08 Sat 2009 19:30
人類把自身看得還不夠高(動物權之二)
作者:蔣興儀
以下,我的論點看起來似乎是在批評動物解放,事實上,是又不是。
我的確是在指責他們,但不是要指責他們太強悍,相反地,我是要說他們太軟弱。此一軟弱不是行動上的,而是論述上的。簡言之,他們的主張不夠有力,以致於弱化了他們自身的立場。
動物解放人士提出對人類的譴責,認為人類自以為是世界的中心,自以為是萬物之靈,可以支配與宰制萬物,因此便循著自身的利益與私慾,任意對環境加以剝削和利用。這種「人類中心論」的思維,乃是一種「人類沙文主義」的霸權,顯示了人類的傲慢、自大、渺視一切。
也就是說,動物解放人士認為,「人類把自身看得太高」。
依照動物解放人士的說法,人類是自私自利的,只是依著自身的私慾而濫用動物,例如:以上百隻鯊魚屍體作為餐墊,僅僅只為了飽食一頓魚翅宴;腳踏著上千隻貂鼠鮮血所染紅的地毯,僅僅只是為了在鎂光燈下展示一件貂皮大衣。如果是這樣的話,則人類還停留於肉體物質這樣低等的嗜慾(強調一下,「慾望」不同於「欲望」),人類還只是尋著基本生物需求、個人習癖、貪念、喜好而做些行為。
- Aug 08 Sat 2009 19:26
人類把自身看得太高?(動物權之一)
作者:蔣興儀
最近碰觸到「動物權利」(animal rights)和「動物解放」(animal liberation)的議題,裡面有些好玩的。這裡先介紹這個應用倫理學議題的大致觀念。
目前,保護和保育動物,已經是大家的共識了。然而,對於倡導動物權利的人士來說,禁止人們獵捕、濫殺與虐待動物,只是消極地維護「動物福利」(animal welfare)而已,還不算積極地爭取「動物解放」。
積極爭取動物解放,並不只是簡單地愛護動物而已,而是必須要做到停止各種損傷動物權利的行為。例如,經營賽馬或馬戲團表演等娛樂、進行動物實驗等科學研究、製作象牙印章、皮草大衣、魚翅、牛排等人工製品或食品等等,這些行為都是損傷動物的生存權。
辛格(Peter Singer)是澳洲的大學教授,積極倡導動物權,著有《動物解放》一書。他一再重申十八世紀哲學家邊沁(Jeremy Bentham)的主張:「或許有一天,動物可以取得原本屬於牠們、但只因為人的殘暴之力而遭剝奪的權利。」
辛格跟隨性別歧視和種族歧視的觀念,提出「物種歧視」(speciesism):這是種偏見的態度,只顧慮人類的利益而壓制其他物種。他呼籲消除物種歧視,基於道德的平等原則以及尊重它者的正義意識,而不只是單純的愛寵物心態(許多愛護貓狗的人,依然會對其他動物不友善)。他提倡兩種行動:停止動物實驗、停止養殖動物作為食物。
- Jul 31 Fri 2009 07:36
禁令創造逾越,規範生產偏差
作者:蔣興儀
因為和我的老師與同學一起合作寫高中公民教科書,這幾天翻越了不少關於社會學的書籍,發現許多有趣之處。
最初的目的是要寫「社會規範」,其對於人類社會之必要性與表現型態。然而,卻發現社會學教科書並不是先界定社會規範,反而,是從「偏差行為」出發,再從中去討論社會規範。
- Jul 25 Sat 2009 08:07
I am the world
上篇引用施特勞斯(Strauss, Leo)的那段話,主要是想討論「人與世界的關係」。前些日子去擔任學妹博士論文的口試委員,有很多收穫。回家之後,與建國討論良久,整理出來一組命題。
【動物在世界之內,
人在世界之前,
世界在人之中。】
- Jul 23 Thu 2009 20:39
名句賞析 (施特勞斯Strauss, Leo)
「人不得不在二者之間選擇,要嘛選擇令人愉悅的謬見帶來的心靈的平靜,要嘛選擇令人煩惱的真理帶來的心靈平靜。
哲學總在盼著世界的圍牆倒塌,它突破了世界的圍牆,放棄了對世界的眷戀或依附(attachment),這種放棄最令人痛苦。
另一方面,詩歌如同宗教,深深紮根於對世界的眷戀或依附,但同時,詩歌又有別於宗教,因為,詩歌可以被用來服務於分離或超出(detachment)。
- Jul 15 Wed 2009 07:41
《Live殺人網站》補充:關於要求大快人心者
這裡要針對jacken的問題,討論有下列主張的人:不可讓殺人犯死得那麼痛快,必須要來個大快人心的處決!
什麼叫做「大快人心」?為什麼警察直接將男孩給一槍斃命還不夠?難道要將他凌遲處死、五馬分屍、千刀萬剮嗎?主張「大快人心」的人,其真正的意圖與居心是什麼?
這個男孩,幹下了殘忍的罪行,必須要受到處罰,這一點無庸置疑。但是,當我期待要有一種「大快人心」的處罰時,我們便不只是想要處罰他,讓他為他的罪行付出代價而已。我們還想要看著他極度受苦,藉此來安撫自己、滿足自己。我們還想要藉著替受害者報復的名義,再一次享受觀看他人死亡所帶來的快感。這就是我們的超我在運作。
- Jul 10 Fri 2009 09:17
《Live殺人網站》補充:關於殺人犯大眾
關於這部影片的問題以及解題,維大利已經說的很清楚了,也是我們讀書會一再討論過的主題,我就不再重複。我補充其他的部份,以及後續會討論jacken所提的問題,jacken的問題問得好,正是我原本預計要說明的。
這裡先針對那些上網點閱觀看殺人網站的匿名大眾。我要提出的命題是【重複強制性(repetition-compulsion)不是病理的,而是普遍的。】
何謂「重複強制性」?在我們內在之中,有一股衝動,它迫使我們去進行某種動作,並且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反覆進行此動作。我們不由自主地、機械性地、盲目地固定重複某種強制性行為,就是重複強制性。例如,案主會不斷去回憶創傷事件的景象、案主會不斷地重複洗手、案主會不斷地用一個命令來強迫自己失敗,等等。
- Jul 04 Sat 2009 07:45
《Live殺人網站》(徵求解題)
《Live殺人網站》這部電影很適合做為例子,用來說明拉岡的心理分析理論如何解釋社會心理學的情境。影片的內容主要是關於「視覺的觀看」,觀看痛苦、觀看死亡、觀看他人的觀看,等等,我要討論的便是觀看者的心理過程。
一個二十歲的男孩作為站主,架設了一個Kill with me的網站。在網站上展示虐殺的過程,線上直播給網友大眾收看。被虐殺者的死亡速度是由觀眾的點閱人數來決定,越多人登入網站,數字越攀升,虐殺的裝置就越加速,人質也越快死亡。
一開始,被虐殺的只是一隻貓,貓咪被黏在老鼠板上等死,攝影機對準獵物,以線上即時播出的方式來展示給觀眾看,很快地,這個網站便吸引了更多人點閱。第二個受害者不再是動物,而是一個人,站主用特殊的設計裝置一步一步讓他朝向死亡。接下來的幾個受害者,各自有不同的死亡裝置,但都是依照點閱人數來決定死亡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