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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抄自己,借用我以前提過的一個 公民 老師之例子,來討論「人」與「公民」之分。

 

一、一個 公民 老師的小故事

 

先說一個小故事。我的一位在當老師的好朋友前陣子分享了他的心得給我。他是敎高中 公民的 老師,他教學很靈活,不僅重視觀念,也很重視學生實際生活中的公民素養與人權實踐,當學生對於學校某些規則或限制感到不合理時,他總是站在學生那一邊,為他們爭取權益,滿足他們的要求。他認為,這是一種學生人權觀念的教導與培育。

 

因此,他在學校彷彿是個鬥士,以「人權」之名到處在各種大小會議中嗆聲,也老是和學校行政人員起衝突。但他不以為意,他認為,自己在做的事情是對的,他在反對有權力的壓迫者,也幫助學生了解發聲抗議的重要性,體會到制度是可以被改變的。他期待讓學校成為一個沒有壓迫者的理想人權校園。

 

就維持著這樣的風格,好幾年過去了。

 

某一天,他去參加同事的婚宴,大家同事都坐在同一桌,酒酣耳熱之際,他又開始高談闊論他的人權思想,說他要讓校園達成無壓迫、無恐懼、無戒心等狀態。身旁的一位同事當時也喝得半醉,開玩笑地對他說:「可是啊~可是啊~我們都好恐懼耶,我們一直都覺得自己沒人權被壓迫呢,怕到我們都都不敢講話,也沒有人願意擔任行政人員啊~,你你你的理想何時才能實現啊?」

 

我的朋友當時聽了這番話,心裡陡然一驚,頓時清醒了一大半,醉意幾乎全消。他說,心裡瞬間閃過千百個念頭,不知道該停留在那個念頭上,不知該如何看待剛才那番話,只好繼續裝醉,應付應付地吃完酒席。

 

他回家仔細想了兩天之後,便去找那位同事聊聊,問明他當時的那番言語,究竟是什麼意思。沒想到,同事聽了他的問話之後,臉色一變,急忙否認說:「你可能是喝醉聽錯啦,或是我自己喝醉說錯話,沒那回事,沒那回事,不要多想,不要多想。」

 

我的朋友更為震驚了,他真的看到同事臉上恐懼的表情,以及畏縮的眼神,就如同早年以往的學生看到訓導主任那般。他更看到他自己彷彿身為一個有權力的壓迫者在質詢著同事,看到他所極力倡導的「人權友善校園」因為他自身而變得一點都不友善。

 

故事說完了。後續又發生了甚麼,我就不知道了,可能很重要也可能不重要。

 

我要說的是,這個故事由當事人口中說出來,額外顯得了不起,令我肅然起敬,他能夠有這樣的反思與倫理敏銳度,的確是少見的。對他而言,什麼叫做「公民」?自己在教的到底是什麼?自己算是一位好公民嗎?這類的問題才剛剛開始在他心裡發酵。我想,雖然他學了許多年也教了許多年的公民,這是第一次,他開始深思關於「公民」這回事。(這不是也和我們做老師的一樣嗎?當了多年的老師,或許尚未有機會開始思考「 何謂 老師」?做了這麼多年的人,尚未了解到「何謂人」?)

 

二、一個家長的提問

 

某個學期剛開學時,在一次新生家長座談會完畢後有位家長帶著疑問客氣地問我:

 

「請問一下,你們厚德書院的『社會關懷』目標只是讓學生去做志工,服務社會嗎?」

 

我當時不假思索地回答:「不,我們是要透過服務社會讓學生回過頭來探索自我以及改變自我。」

 

這位家長點點頭說:「這樣我就會比較同意這個目標。要不然你們就變成社工學院了。」

 

和這位家長談話完畢之後,我才意識到,這兩年我在清華學院的工作,其實一直都放在這個重點上,但這是我第一次這麼清楚地說出來。

 

我們若只是光光地坐在家中探索自我、沈思自我,效果是很有限的。因為再怎麼想也脫不出自己這個小圈圈,必須要透過大量地與他人互動、頻繁地與外界接觸,向外繞一圈再返回自身,才有機會察覺到過去不曾察覺到的某個自己,才有機會改變自己。

 

也就是說,我們並不總是已經把自己想清楚了,才進而想要去服務社會,這條路有時候是顛倒或相反的:我們往往在經過不知不覺、無意間的社會互動之後,才有機會看到自己。看到自己平日沒機會顯現出來的思維、表現、態度、價值等。(當然,前面我和那位家長的談話過程,也是這個論點的一個眼前例子)。

 

 

三、人即是公民

 

 轉回到我的主題,我要談的是「人」與「公民」。問題一,它們是兩個範疇嗎?問題二,它們之間有先後的邏輯順序嗎?

 

例如,曾經有個同學告訴我,他一直以為自己是樂於服務他人的,並且覺得這是人生中重要的事。直到某一次,他去擔任志工時,不知為何,沒有明顯的事件原因,某種煩躁的感覺一下子冒上來,以至於當時他幾乎要對那群被服務的弱勢小朋友大發雷霆。事後,他很想去深究自己的這個經驗,並開始質問自己:我是不是並沒有那麼喜歡當志工?我是不是只把做志工當成教條而已?我是不是急於想改變他人?我是不是暗自在心底輕視這些被服務對象?

 

再例如,另一位同學跟我討論了他在暑假去偏鄉服務小朋友的經驗,他說自己過得很愉快,和小朋友與當地住民都相處融洽,彼此相互學到很多。不過,他說自己回來之後,便無心上課,一直期待下一個假期趕快來到,趕快再度看到他們。他覺得不對勁,問我說:「我這樣是不是不正常?是不是喜歡上那種『被他人需要』感覺?是不是期待自己在弱勢者面前當英雄?」

 

當然,這兩個同學的情況還需要更細緻的討論,他們都碰觸到「倫理學」的基本問題,我沒有要往那裡發展。我舉這兩個例子只是要說,他們的自我質疑和自我提問是深刻的,將自我探索的歷程帶入了更艱難的領域。而這樣的自我探索會發生,是由於他們投入公民參與行動,透過與他人的接觸而引發的。

 

「人」是探討自我,「公民」是探討關係。沒有處在關係中的自我,還能稱為「自我」嗎?我在這裡要挑戰的是清華學院的口號「先成為人,再成為公民」,這句口號把「人」與「公民」區分為兩個範疇,並訂立了先後順序,我認為是不對的。無法成為公民的人,不算是完整的人。但這不是說要把先後順序倒轉過來(先成為公民,再成為人),而是說,沒有這兩個範疇的分野,「公民即是人,人即是公民」。最後,引用書本裡的幾句話作為結束。

 

「關係是日常生活的挑戰」。

 

「衝突就是『我』在關係裡固執不變」。

 

「關係,就是發現自己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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