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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蔣興儀

對紀傑克而言,無論是哀悼或是憂鬱,都不是適當的主體態度與行動。主要的原因在於:【喪失(loss)不是匱乏(lack)】

哀悼是接受喪失,將喪失安置在適當的社會象徵位置中,不受它干擾。哀悼或許能為我們帶來情緒的平衡與緩和,但它並未深入去探究喪失對象的性質,只是以懷念的方式遺忘了它,這只是一種消極的平衡與緩和。

憂鬱是契而不捨地追尋喪失,但永遠也追不到環繞著它打轉。憂鬱雖然能夠積極地重新定位那個喪失的對象,但卻是變成固執地擁抱喪失,以不存在的方式讓它存在著。

紀傑克的重點在於,喪失不是匱乏。哀悼和憂鬱兩者,都只是屬於喪失。喪失始終都在談論「對象」,而沒有談到關於「主體」自身。

事實上,親人的死亡、重要他人離去,為我們帶來了我們主體自身的改變,帶來了主體內在的匱乏,在我們心中劃了一刀,給予我們的是切割,是分裂。同樣的,族群同一性之欠缺,為族群帶來了強力的震撼,讓族群重新思考共同體的歷史和起源。

不論是哪一種情況,都不會只是為我們帶來一個特殊的對象、一個不存在之存在的對象。如果只是這樣的話,主體並未改變。也就是說,我正是因為害怕改變,才設置了對象,並設法擺弄它。當我不承認我的內在匱乏時,我才會將此一匱乏由內在放到外部去,把它當成喪失的對象來看待。

喪失的對象不該去擁抱它或追尋它,而是要讓它再喪失一次,徹底地失去它,即「喪失之喪失」。這已然不是哀悼那般單純,哀悼的態度是把它安置在上會象徵的位置中,其實並沒有徹底失去它。

如何能達到「喪失之喪失」(the loss of this loss)?主要關鍵點在於主體自身,主體不再將喪失之對象保留為他自身的中心,主體自身要去中心(de-center),進入他自身的匱乏。基於喪失的對象而產生哀悼或憂鬱,都是因為主體不接受他自身是匱乏的主體。

簡言之,「喪失之喪失」:沒有喪失之對象,即是主體之匱乏。

這就是紀傑克產和拉岡所說的「存在之匱乏」(lack of being),主體的離心狀態。試想,當我們失去某個所愛的對象時,不論是具體的人或是抽象的理想,我們難道不是正在經歷著劇烈的改變嗎?

根據拉岡,我把主體的「存在之匱乏」連接於海德格的術語:Da-sein,being-there,一般翻譯為「此在」,其實不妥當,應該翻譯為「彼在」。主體的存在狀態為,離開他在這裡here的自身,而到那裡there去。這也近似於馮老師曾說過的概念:主體之「去執」(dis-attachment),我不僅不再依附外在之權威,並且我也不再依附於自己的內在權威,我徹底去除對於「主體之內在性」的執著。

不過,這已經是另一個話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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