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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蔣興儀
這週的讀書會,跟學生簡單介紹心理分析的倫理學。
心理分析的倫理學不只是專業倫理守則,不只是談論分析師之「職業」的保護條件。它更關心分析師要把案主引導到哪裡去,以及何時才能達到分析之終結。亦即,怎樣使得案主走出診療室之後就不再回來。
更進一步,心理分析的倫理學不只是醫療的方向,不只是侷限在診療室之內的兩人關係。它更關心診療室之外的場域,關心在日常生活、社會文化、政治團體中的所有人。亦即,它關心【人在這世界上的存在態度】。
心理分析的倫理學所要針對的是社會文化中的變態(perversion)現象。這並不只是指那些連續殺人狂之類的犯罪者,更是指那種以集體利益或道德為名目,所犯下的集體罪行。
因此,心理分析的倫理學經常是針對某個集體現象,找出其中的變態者,剖析其心理機制的邪惡之處,並加以解決。
學生舉了幾個例子。例如,在一個學校裡,變態的教師用嚴厲且殘酷的手段,逼促他的學生朝向絕對的進步。例如,在一個球場上,變態的觀眾用挑釁的情緒和手段,挑起球場暴動。例如,在一個軍隊或幫派組織中,正規的規範後面,有著集體所認同的變態內規。
之所以稱為「變態」,是因為他們都期待著看到痛苦、流血、死亡的景觀,他們把死亡放置在生命的外面。
簡單地說,心理分析的倫理學的解決方案就是,讓「死亡在生命的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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