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討論,聽起來是一個很通俗的用語,大家幾乎每天都在用。但我要說的是,這件事不簡單,它並不只是一群人聚在一起發表意見或凝聚共識而已。

一個團體不能變成一個同質性過高的排他團體,不能變成某種集體主義。因此,討論,發生在一個團體中,並且在團體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其角色便是防止這個團體產生集體性思維,以至於停滯而不再變動,並且封閉起來。就此而言,討論的特徵或功能,最不重要的一個便是「建立共識」。

當然,團體成員要一起進行工作,必須靠著討論來建立共識,形成工作目標與步驟,這是每個團體都少不了的部份。但是,我認為這個部份所佔的比例要儘量保持在最少的份量。因為這樣的討論僅僅具有「實務上的功能」,但還不具有「實踐上的效果」。

具有「實踐上的效果」的討論可以激發出團體的異質性或差異性,差異性可以讓一個團體大於它自身。什麼叫做:一個團體大於它自身?意思就是,裡面的每一成員都會超出、大於、勝過他自身,都能比他原先的自我要更多。所有成員加起來,整個團體會絕對地大。

弔詭的是,這不是加法的邏輯,反是減法的邏輯。若要更多,首先必須更少。唯有我比自己還少的時候,我才會比自己更多。唯有我能去除掉先前的、既有的框架時,我才可能變化。更多,不會是一種累積,而是一種刪除。

具有實踐上效果的討論有兩個內部動力,一個是「求知的渴望」,一個是「求錯的欲望」。

求知的渴望,不難理解,就是每個成員都希望從團體討論中聽到不同的見解。但要強調一個重點:這些見解並不是平行的、平置的、單點的,而是相互關聯的、可辯證的、具有思想結構的。因此,要達到這種求知,下面那一個「求錯的欲望」更為重要。

求錯的欲望,當中的「求錯」並不是想要被找碴、被挑毛病、被批評,不是這種瑣碎瑣細的小錯,這種小錯不值得去求,人家也會告訴你。求錯,是希望自己能遇到難題,尋求另一個新的見解,使自己的論點可以獲得更有效的突破,使得問題的層次與觀點的格局得到提昇。

能夠「求錯」的成員,其焦點總是放在問題本身,而不會放在自己身上。因此當他被別人指出某種「錯誤」時,他不僅不會感到被攻擊、被挑毛病、被反對,甚至會感到靈光一閃、眼睛一亮、茅塞頓開。

求錯,其實很難。難就難在,一來,他人那邊不是那麼簡單就能夠對我的看法提出這種具有突破性、創造性的「錯誤」。二來,我這邊必須要有足夠的「論點」出現,才能讓人家突破。如果沒有論點,只有意見,那麼討論很快就會流於雙方的意氣之爭,只爭個你錯我對,只是想證明自己而已。一旦有好的論點出現,大家自然會去關心論點,而不會只關心自我表現。

最後,用簡單的圖式整理上述所說,越下面的部份越重要,越難。

一、團體=自身,實務功能的討論:建立共識。

二、團體>自身,實踐效果的討論:激發差異。

1.內部動力一:求知的渴望。

2.內部動力二:求錯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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