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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問題

 

學生在上課時問了一個問題:「一個人的平日操守與他的學術研究,有相關嗎?」這個問題稍嫌抽象,太不具體,我請他多加說明。原來情況是這樣的,他對某一位老師有負面的看法,這位老師曾經被人家批評說是不民主,對學生的抗議言論與挑戰性意見進行打壓,因此,雖然這位老師的學術名望很高,但他就是基於前面那個理由而討厭這位老師。

 

簡言之,針對一個學術聲望頗佳的老師,可能在政治上(或是道德上)有了瑕疵,我們是否該就此否定他?這是一個非常值得討論的問題,不僅因為它經常發生在我們的身邊,關聯於我們如何判斷一個他人的人品,更是因為它關聯於我們自己的批評言論背後,有著怎樣的自我預設與心態。

 

二、問題分析

 

我分成三個步驟來分析這個問題:先是剔除掉不需要討論的部份,然後討論針對對方的判斷,接著討論我們自己這邊的心態。

 

1.兩個剔除

 

首先,我要剔除掉「這件事是否屬實」這個考量,也就是說,不去查證 那位 老師是否真的是一位壓迫學生的老師。理由是:就算求證,我們所得到的意見往往是見仁見智的主觀心證,沒個結果,何必浪費時間。我主張,我們打從一開始就要從最負面的方向來想:「沒錯, 那位 老師就是如傳聞所說的那樣,就是一個權威的反民主人士」。先從一個最負面的想法開始,下一步才有得談。

 

其次,我們還要剔除掉「原諒」的想法。也就是說,我們不說「人難免犯錯,犯了錯都可以被原諒的」這種話。「原諒」其實是一個挺侮辱人的用詞,是以一種高高在上的態度去肯定他人(其實還是一種否定),是以自以為寬大的姿態去保護他人(其實還是一種指責)。剔除了這兩項之後,底下才進入真正的討論。

 

2.判斷對方

 

關於對方那邊,聯繫於我們對人的判斷與認識,有三點要發問。第一點,一個人在政治上的行為等於他的學術上成就嗎?如果政治上有不正確的行為,就代表他的奈米研究或醫學的卓越發現也是一文不值的嗎?緊接著第二點,怎樣才叫做「那個人」呢?一個人在某個時空下的特定表現,就代表這個人的整體形象嗎?一個人若是被縮減或侷限在某一事件或某一行為當中,那麼,這個人的其他層面豈不是通通都被否定了?第三點,到底有沒有這個人的「整體形象」可言,我們有可能窮盡這個人嗎?難道,每個人擁有一個「整體形象」之後,就再也沒有改變的可能性了嗎?如果我們相信他還會繼續改變,那又何必去談「整體形象」這回事呢!

 

3.自己的心態

 

如果只是探討對方那邊並不夠,重要的是,為什麼我們要去判斷與認識他人呢?上面的三問題問到底,我們就會發現,其實我們關心的並不是他人,而是想要突顯我們自身的價值,這涉及我們自己本身的心態。關於自己,有兩點要發問。

 

第一,當我努力要去明辨是非、區分善惡、尋求對錯時,我為什麼要做這些事?僅僅只是為了拿來作為將人群給分類的標準嗎(分為好人與壞人,或是我喜歡的人與我不喜歡的人),僅僅只是為了用來否定他人或自我借鏡嗎?第二,如果我一直都很在意對方所犯錯那件事,那麼,這個「我的在意」並不簡單。我並不是為了明辨是非或主持正義,而是在迴避某些更重要的其他事情。藉由持續在意那件事,我可以讓自己保持在單一焦點上,不用花心思去想其他事。這些其他事情可能是攸關著我自身的改變。

 

三、小結

 

當我要去判斷他人時,必然牽涉到我自身的價值與我自身的認同。此時,我想要做的事不是「判斷他人」,而是「藉由判斷他人來確證我自己」。為何要費心力去確定這件事呢?因為我已然發現我自身的價值與認同正在改變當中,改變中的不確定感是令人焦慮與慌亂的,令人想要迴避的,迴避改變的最好方式就是確證、確證、再確證。

 

麻煩的是,當我一再確證自己的時候,世界已然與我擦身而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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