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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蔣興儀

回應RR的問題,針對高一生的公民與道德教育,拉岡的「超我」之概念可以用下列幾個命題來討論。

一、 前言:當代的戰爭與暴力源自於「超我」

雖然弗洛伊德的第二地誌學討論的是「本我」id、「自我」ego、「超我」superego。但我在這裡不直接討論「本我」,因為三個項目太複雜,學生的腦袋會炸開。我只討論「超我」和「自我」兩者的關係。為什麼這樣做呢?因為這關聯於我們現代的公民議題。

現代的戰爭,已經不是原始的野蠻戰爭,不是一個群體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去侵犯另一個群體。現代的戰爭,是文明的戰爭與道德的戰爭,是一個群體為了要讓「世界更好」而去侵犯另一個群體。

最駭人的例子,就是納粹大屠殺。納粹並不是一群非理性的瘋子(那數量也太多了吧),相反地,他們都是一群高級知識份子,他們的理想就在於建立一個「完美的世界」,這是他們行為的道德根據。但是,他們卻因此屠殺了上百萬人。換言之,他們的問題不是出在「本我」,而是出在「超我」。

二、超我的形成:由「外在權威」內化而為「內在權威」

A. 「個體」的超我形成

當我小時候,命令和規範來自於外在的權威,像是父母和老師。這是外在的支配與服從關係:我聽命於他人,我停留於「他律」。

當我長大後,原先外在的命令和規範已經被內在化,成為我心裡的道德良知。這已經變成內在的支配與服從關係:我聽命於我自己,我達到「自律」。此時,內在權威正是我自身的「良知」。

B. 「群體」的超我形成

前現代,君王政治:人民服從於一個「外在的主人」,把他的個人想法當作是我們人民的想法。

現代,民主政治:人民服從於他自己「內在的意志」,而當一群人民的內在意志集合起來的時候,就叫做「民意」。這些民意會透過「政黨」或「民意代表」來展現,當「政黨」或「民意代表」發展制定出各種法律規範或道德理念等來約束大眾時,也就等於是我們自律地用我們自己的意志來約束我們自己。

三、超我的雙面性:從「守法公民」到「文明神經症或執法劊子手」

A. 白天超我:它命令我們遵守的是成文的、正規的與公開的法律命令,這讓我們成為「守法的公民」,進而構成一個有秩序的公民社會。

但事實上,社會的實際發展情況並不只是這樣,超我會急速且張狂地擴張。

B. 夜晚超我:它命令我們遵守的是不成文的、尚未明確制定的、抽象的、更高標準的道德理想。它施展的是更強的約束力或甚至是暴力。

當此一力量施加在我們自己身上時,產生的是過於壓抑的「文明神經症」,像是容易自我譴責與自我懲罰的憂鬱症患者。

當此一力量施加在其他人身上時,我們就成為了「執法劊子手」。我們會以道德正義的理由去譴責他人,甚至是攻擊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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