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在〈去標籤化:勇於「不了解」〉這篇文章中,問了我一個問題:「喝星巴克、吃哈根達斯、用蘋果等,算不算是一種標籤?」這是個好問題,將標籤化的概念與日常生活聯繫起來。
我們每個人都有各式各樣的習慣。有人愛吃雞排,有人只吃肯德基的雞排,有人則非凱悅大飯店的雞排不吃(其實我並不知道凱悅有沒有雞排)。這些習慣來自於我們對口味或品味的…堅持(說好聽的)或固著(說不好聽的)。口味或品味是用來滿足自己,讓自己從中獲得快感,獲得嘴巴的快感或是心理的快感。
如果說,我們一直堅持某些店家或品牌,寧可餓肚子也不吃路邊攤的雞排,一定要坐車去台北凱悅吃。那只能說,我們願意讓自己被這些習慣、快感所驅使,我們願意為這些固著花費時間、心力、金錢。這裡沒有所謂的好或不好,沒有什麼可追究的價值或倫理問題,也還不至於形成為一個可討論的「標籤化」問題。
那麼,要怎樣才會變成一個「標籤」的問題呢?
當我開始對於那些沒有跟我使用同樣品牌的人,產生特定的評價或印象時,我就開始把自己套入標籤化的框架之中了,同樣也跟著把他人給標籤化。因為,我的固著已經影響到我與他人的關係。
例如,我只喝星巴克的咖啡,每天願意到店裡報到、排隊,還為了星巴克去打工賺取咖啡錢(我是不是有點誇張?應該用LV做例子比較貼切喔?)這些,倒也都還好,那都是我自己的事。
但是,一旦我開始涉及他人時,情況就不一樣了。當我開始會對身旁喝三合一沖泡包咖啡的人,投以不屑的眼光,並且批評說他們:「沒品味」,這時,我已然開始製造「品味高」與「品味低」的階層,並且在這兩個階層間製造隔閡。我用「沒品味」的標籤去分類人群、輕視他人,藉此抬高自己,把自己放在高階的地位。
這個時候,我就是在做一個「標籤化」的動作。標籤化自己的心靈,也標籤化他人。
這個問題問得好。意思是說,當我們知道要對於「原住民」、「智能不足者」這樣的標籤敏感時,我們會不會同時手拿著一塊凱悅買來的雞排,沾沾自喜於自己好像對「標籤化」的問題了然於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