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戀」之嬗變(三):紀傑克(S. Zizek)
三、紀傑克(S. Zizek):從「想像性同化」到「象徵性同化」
拉岡鏡像理論的重點在於「疏離」,把「自我」從折疊狀態給攤開來,拉出了外在與內在,解釋了一組心理結構的交錯運作(類似「莫比烏斯帶」Möbius strip)。不過,這組結構是封閉的,它被侷限在由自我和鏡像所構成的封閉迴圈中,它沒有涉及到社會。我們要問的是:「完美」的定義或標準,是從哪裡來的?是誰定義的?形成自戀現象的社會背景是怎樣的?紀傑克擅長於把心理分析帶入社會,站在兩位前輩的肩膀上,他進一步發展了拉岡的「想像性同化」(imaginary identification)和「象徵性同化」(symbolic identification)。
1.從「想像」到「象徵」:大它者的凝視
紀傑克從「凝視」開始,在「自我」和「鏡像」之間,引入了第三者。他在《意識形態崇高客體》一書中問:「主體是為誰而扮演那個角色?」亦即:主體是被誰所凝視?這個問題改變了凝視的方向:不是「我在看」,而是「我被看」。我的「被看」,使得我能夠制定出那個完美鏡像的標準,這個標準使那些看我的人能夠滿意。例如,IG上的自拍狂,不正是為了按讚率才自拍的嗎?由這些按讚率頒布了「完美的標準」(濃眉、大眼、白皙、五官突出、身材S曲線…)。
如果自戀是一種「想像性同化」,如果我總是在攬鏡自照或顧影自憐,則這只是古典的水花神話,只有兩人關係(我、我的鏡像)。但事實上,各種現象顯示,尤其是今日的社群媒體現象顯示:自戀者不是「取悅自己」,而是「取悅別人」,自戀者需要「第三者」。但這個「別人」不是指任意的、個別的特定他人(others),而是指社會上流行的、普遍的主流意見,是一組社會象徵秩序的標準,紀傑克稱之為「大它者」(big Other)。舉例來說,極度關心按讚的自戀者,比起「是誰」來按讚,他更關心的是按讚的「數量」,數量代表大眾、主流、普及、盛行。
紀傑克把「想像性同化」聯繫於「象徵性同化」。兩人關係(我、我的鏡像)決不單純,它勢必涉及三者關係。他說:「想像性同化是對大它者中的某一凝視的認同」。意思是說:(1)我同化於完美的鏡像,(2)是因為背後有一個大它者的凝視,決定了鏡像的完美性,(3)所以我所同化的是大它者的凝視。講白話就是,所謂的「自我評價」來自於「他人目光」,而「他人目光」實際上是「社會標準」。當我秀出曼妙身材而表現沾沾自喜時,我是為了誰而沾沾自喜?自身理想、父母期待、社會標準?答案是「社會標準」:大它者的凝視。
想像性同化,服從於象徵性同化。這裡有兩個層次的凝視。我每一次的攬鏡自照,我每一個炫耀的表現,都是不只是為了滿足眼前的自己、父母、老師這個第一層次的凝視,而是為了滿足社會大它者這個第二層次的凝視。對比之下,若是在拉岡那邊,自戀者像是個被雕像(自我鏡像)所控制的人,則在紀傑克這邊,自戀者則像是大它者的傀儡。再回到先前佛洛伊德所說:「自戀者只關心自己,不關心他人和世界」,這個說法需要更多地釐清。自戀者或許無視於他人的苦難、對氣候變遷漠不關心,但是他最在乎主流的社會評價,徹底運用並實踐於自身。
因此,從「大它者的凝視」進一步推論,自戀者有什麼問題?我認為或許不是自私、沒有同理心、不關心他人與社會,而是:他絕不會是一個社會批判者或社會改革者,他是最擁護主流價值的保守主義者。
2.聽命令做自己
「大它者的凝視」這個推論有點不合乎常識,還需要說明。
我們一般認為,自戀者是很自由的,活在自己的世界中,自己愛怎樣就怎樣,不在乎人家怎麼想;「自我」永遠是第一順位,「社會」拿我奈何。亦即,自戀者是自立規範的,他們只遵守自己的標準。如韓炳哲在《愛欲之死》中說,對「自戀的主體」而言,「整個世界只是『自我』的一個倒影」。
用對比的方式,我們可以拿另一種「壓抑者」的形象來比較。若壓抑者是權威主義之下的產物,則自戀者的「反權威主義」是一種反向的產物。也就是說,自戀者沒有真正脫離權威,他只是用「反應、反動的」(reactive)方式來表現出與權威對立。
在〈「病理的自戀」作為對主體性的社會命令形式〉一文中,紀傑克把背景拉到當代。當代是個以「個人主義」、「自我心理學」為標竿的消費社會、縱容社會(permissive society),在其中,主流的社會標準是「強自我」(strong Ego)。大它者命令我們:要做你自己,要追求你的本真自我,盡情去自我表現…等等。於是,對於「真實自我」(true-self)、「強自我」的膜拜與認同,形成了自戀者的矛盾:他既是「做自己」,同時也是「聽命令而做自己」。「做自己」只是自戀者對於社會某種服從、順應的姿態,他把自己當成「大它者的工具」,在它的命令下,去塑造他的自我。
自戀者認同於大它者,還伴隨著兩個特徵:過度的認同,縮減的認同。他過度地認同這個大它者的命令,把「自我」無限放大,其「過度」達到了一種非理性的程度。並且,他將這樣的認同縮減為某些外在的、表面的、展示的特徵(尤其是關於外表、學歷、頭銜等這些「容易可見的」特徵),同時把自己(或他人)的存在也縮減於、等同於僅僅只是這些特徵(除非我是迷人的[聰明的、有才華的、有特色的…],否則我不存在)。
3.喪失欲望的能力
個人主義背後的脈絡是:自由主義的資本主義(可對應到縱容社會、消費社會),它由專家、廣告、科技產品所構成,這些指引假扮成知識,不斷地幫我們偽造我們的需要:吃得更健康、穿得更機能、生活得更智慧…等。這些「被偽造的需要」,紀傑克引用米勒(J.-A. Miller)所說,是一種「沒有問題的大量答案」。意思是說,我們被灌輸、餵食了許多「答案」(關於你應該怎樣生活),但卻沒有任何的「問題」,我們不知道為何需要這些答案(這些商品)。
而自戀者正是這個背景脈絡之下的產物與受害者,「他不知道他想要什麼」,他失去了欲望的能力。他無法欲求一個使他能開放自身的它者(值得去愛的對象),也無法欲求某些使他能超越自身的價值,故只能封閉在自我的迴圈中,無盡地自己跟自己在鬼打牆。他沒有過去和未來(對過去的喪失無法進行哀悼、對未來的前景沒有欲望),只有同質化的永恆「當下」,被凍結在此刻。
我模仿韓炳哲的公式(他說:資本主義將愛情粗鄙化,變成了色情,關於愛情的一切都被當成商品、儀式),提出類似的命題:資本主義將欲望粗鄙化,變成了自戀。自戀者消費自身的形象,目的是用它來運作績效性的產出(被看、被按讚、被轉發…),提煉或蒸餾為數位媒體中的數字積累。
自戀之「愛」,不是真正的「愛」,這當中沒有超越自身的自我實現,沒有欲望,沒有可敬的激情和價值。自戀和「自愛、自尊、自我實現」是對立的,自戀者雖然服從主流價值,但是和真正的「社會參與」也是對立的。簡言之,看似順應社會、高抬自我的自戀者,實際上,既沒有自我,也沒有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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