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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蔣興儀

 

最近水災的災情越加嚴重,身邊的親朋好友也都投入捐款活動。那天,聽到兩個朋友的對話,很值得玩味與深思。

 

某甲問:「你自己都沒工作,快要吃不飽了,還捐款救人喔?」

某乙答:「我能捐款救人,我自己就會吃飽了。」

 

某乙的回答是個很奇怪的邏輯,要如解釋呢?

 

某甲的邏輯很通俗,大家都懂,是常識性的一般推論。自己先好,有餘力,再顧及他人。所依循的是馬斯洛的需求階層之邏輯,在生理溫飽和精神道德之間,有階層的順序,如果基本的利己需求沒有滿足的話,不可能顧及心理或精神的利他層面。

 

那麼,某乙是什麼意思呢?是說「為了救人,我可以犧牲自己」嗎?如果是這樣的話,還是跟上面一樣的馬斯洛邏輯。溫飽先,道德後。如果違反了階層順序,變成道德先,溫飽後,則我有可能就會餓死。這就叫做為了他人而犧牲自己。我們可以看到,某乙並不是這個意思,某乙並沒有說寧願讓自己餓死,相反地,他是說「自己會吃飽」。因此,某乙根本上已然突破了馬斯洛的階層邏輯。

 

此外,某乙也不是很抽象地用一種崇高的想像,來說這句話。所謂崇高的想像是說,「一旦他人獲得救助,我在精神上也就獲得溫飽」。如果是這樣的話,解釋不通,某乙的肚子實際上還是餓的,並且也極有可能會餓死。

 

某乙的意思,我給予這樣的解釋。「如果我能夠在自己都吃不飽、自己都很困頓的情況下,我都還能想著他人、顧及他人,這表示我對於自己的困頓是可以超脫的,我並不侷限於此一困頓。」一個人既然能有這樣的心境和心志,還怕自己不能解決目前所遇到的困難嗎?

 

換句話說,此一困頓在「心理層面」上早已被解決,「現實層面」的困頓(沒食物、沒錢、沒工作)已然不成問題,只是時間的早晚罷了。

 

這樣的心境,很值得我們深思。不過,我還是必須強調,這只能是自我勉勵、反求諸己的想法,能夠要求自己做到這樣的人,很了不起。但是,如果是去要求別人也這樣做,要那些正在餓肚子的人,都去響應捐款,那就很可怕了。會變成是「超我」在用道德命令苛求他人,會演變成恐怖。

 

同一個想法,失之毫厘,便差之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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