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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底帕斯」論述之演變:Freud--Lacan--Zizek

 

一、古典的伊底帕斯情結(佛洛伊德早期)

 

1.談家庭的三角關係,「當我對媽媽產生性慾望時,爸爸這個競爭者介入,他會懲罰我」。

 

2.種種的病理現象,由此而來。例如:對母親的慾望被「壓抑」、害怕父親的監視產生「罪疚感」、害怕父親強大力量產生「閹割焦慮」等。

 

3.要解除病理現象,就是「放棄對母親的慾望,認同父親」。由此進入正常的家庭秩序(以及社會秩序)。

 

4.延伸的解釋,不必拘泥於「對母親的性慾」。重點是:「禁令vs欲望」。

 

二、拉岡的發展

 

1.古典的伊底帕斯情結,是一套馴服主體的社會化理論。女性主義說,「父權」只是某個時代的產物,但是被精神分析變成一個跨時代的普遍論述,因此批評佛洛伊德和拉岡是父權思維(這個批評對一半,佛洛伊德和拉岡後期有改變論述)。

 

2.拉岡後期,談論「想像的二人關係」與「象徵的三人關係」。父親(父親之名Name of Father)代表象徵秩序的法則Law。但這是要被拆解的。

 

3.拉岡將「閹割」重新詮釋,它不再只是「被割掉陰莖」,而是代表「匱乏」lack。匱乏是一件好事,但必須包含兩個層次:(1)匱乏在主體之外,叫做對象喪失loss,我喪失了母親(斷奶或分離),我的欲望對象匱乏了(我不能佔有她)。(2)匱乏在主體之內,叫做$,我承擔了在我之中的創傷裂隙traumatic gap

 

三、紀傑克的發展

 

1.佛洛伊德本人並沒有只停留於伊底帕斯情結。拉岡和紀傑克從佛洛伊德那邊,重新尋找其他的理論資源。佛洛伊德後期有對於「父親」有其它解釋(大多被忽略),如《圖騰與禁忌》、《摩西與一神教》。

 

2.紀傑克歸納了「三種父親」

(1)第一種父親,是人,是主體要去服從的「理想的認同」(古典那種)。

(2)第二種父親,是人,是限制主體的「殘忍的超我」,《圖騰與禁忌》中施加各種任意禁令的殘暴父親。

(3)第三種父親,是機制或制度,是社會的「象徵權威代理」。在《圖騰與禁忌》中,兒子們合力殺掉那個殘暴的父親之後,因為罪疚感,才建立起各種規則,社會法則因此而產生。因此,社會法則是建立在一個「被謀殺的父親」之上à暴力建立了象徵秩序(《替罪羊》這本書發揮了這個觀點)。「象徵權威代理」就是「象徵大它者」或社會大它者Symbolic/Social big Other

 

3.「父親」不是好東西。拉岡和紀傑克轉而去談「母親」。

但「母親」不是那個讓我產生性慾望的對象、想要去佔有的他人other(在這種想像的鏡像關係中,主體仍是自戀的)。

母親(m)Other是原初「它者」Other,是我第一個遭逢的它者。在我很小的時候,跟母親的分離,已經構成我的創傷性裂隙($),已經讓我跟the Real有了創傷性遭逢。只是,我忘記了,日後遇到其它創傷,需要再把它想起來。

簡言之,談父親是談主人Master(以及主體的服從),談母親是談它者Other(以及主體的創傷性遭逢)。

 

4.因此,要拋棄的是「伊底帕斯情結」(弒父娶母),但要保留的是「伊底帕斯神話」。神話第一部,最後自己挖掉眼睛、自我放逐的伊底帕斯,以及神話第二部的主角安蒂岡妮Antigone,這些都是它者Other的典範,他們承擔了$

 

5.原初的創傷性裂隙,不只針對個人,更要放在群體中。每個族群都要承擔它的歷史創傷(德國人、猶太人、台灣人、原住民),不能以受害者自居,否則就會變成下一個加害者。

 

四、還是紀傑克,當代的「伊底帕斯情結」要用什麼論述來取代?

 

1.當代社會的象徵權威是失能的(當代進入「縱容社會」,而非「權威社會」),大眾一方面譴責它,另一方面祕密地期待要求新權威。除了期待某個英雄式的代理者(如川普)之外,還會期待「大它者的大它者」,這是指操縱象徵社會背後的神秘力量:上帝、蓋亞、靈知等。(容格派就是屬於這一種)

 

2.同時,各種自我服從、自願臣服的規範,由內在的「超我」建立起來(這部份可以結合傅柯的「生命政治」)。超我的作用不再是「命令你不能做OO」,而是「命令你要去爽!」,在各種暴力的行為當中,獲得極爽jouissance(如自殺炸彈客為了宗教理想,在暴力行為中獲得受虐的快感)。

 

3.當代象徵權威的另一種發展,已朝向細緻、複雜、深入到無法對抗,它已經不是國王、獨裁者、國家權力等,而是「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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