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斯德哥爾摩症:《紙房子:韓國篇》
一、搶劫犯受到認同的故事
我之前寫過「斯德哥爾摩症」這個主題,討論受害者為何會「認同加害者」。當時著重的是不要輕易用這個詞套用在受害者身上,將他們污名化,要能夠同理受害者在艱難與痛苦中,所發展出來的心理保護機制。不過,在這篇文章裡,「斯德哥爾摩症」這個詞的意涵,有了更寬廣、更具社會性的面向。所以我想要重新討論它。
《紙房子》的詳細故事,我就不贅述,大致是講在由一位「教授」策劃,聚集了一群劫匪,讓他們去佔領鑄幣廠,挾持了數十名人質。劫匪在裡面印鈔票,指揮人質替他們工作。劫匪長期地和人質們相處,發展出許多情節與故事。在警察的談判與攻堅的過程中,雙方相互有佔上風與居下勢的情況。最後,國會議員發現劫匪們具有政治目的,與南北韓經貿會談有關(故事的背景是兩韓已經統一),於是把他們視為恐怖份子,由反恐組接手了一般警察的工作。
我還沒有看西班牙版的《紙房子》,我看的是韓國版的,但我想,大方向的主軸和故事想要表達的意圖,應該是差不多的。都在講一個搶劫犯罪的故事,如何使觀眾或人民逐漸地站到搶劫犯那一邊,支持他們的作為,甚至期待他們會成功。韓版只是改編而已。
就劇中的民眾而言,透過搶劫犯罪的行徑,看到了背後更大的不公義:政客的貪腐,和財閥的勾結,政府合法地搶劫人民等。揭露了資本主義制度之下,富者越富、窮者越窮的血淋淋現實。
就觀眾而言,不僅是因為故事將搶劫者的面容塑造得有血有淚,將他們的身世和情感作出細膩的描繪,使觀眾能夠同情或同理他們的處境,以及支持他們對人質的「不殺害、不欺負」作為。更多的是,也把觀眾帶入了我們自己身處時代的議題,看到我們所身處的資本主義社會,幾乎就是劇中的翻版。因此,我們也想要穿上紅色的連身服、戴上面具,一起站到搶劫犯那一邊。
在劇中,人質女孩尹美善,愛上了劫匪丹佛。因為丹佛在首領的命令下,不忍心射殺她,只是開槍打中她的大腿。一方面因為丹佛的善良,另一方面在療傷過程中,兩人的朝夕相處,產生了情感。後來,尹美善主動加入劫匪這一邊,向其他人自我介紹說:「我是斯德哥爾摩症」。好神奇的一句話,第一次看到有人這麼認同這個詞彙,並且拿來作自我介紹,表示她只是把它當成一個中性的詞彙,而不認為這是一個污蔑的詞彙。不過,這個案例,我在這裡不談論,因為它是個別的案例,也沒有什麼好談的。我這裡要談的是「全民斯德哥爾摩症」。
二、「斯德哥爾摩症」的意涵會改變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這個詞,源自1973年發生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銀行搶案,人質在案件結束後,不僅不指責搶劫犯,甚至幫搶劫犯說好話,對搶劫犯產生好感:認同加害者。
從心理學的觀點出發,認為這是在極端情況下,所產生的不正常心態。心理學用幾種解釋來說明它。一是認為這是一種自我防衛機制,當人質站到劫匪那一邊,開始相信他們時,便覺得自己所受到威脅減少,產生心理上的安全感。二是認為,這是一種退化機制,有如新生兒或幼兒,或是有如古代的部落搶親,受害者會去認同身邊的強者(成人或是獲勝者),依附強者,以便自身能夠生存下去。三是認為,這是一種行為增強機制,原本人質相信劫匪都是粗魯殘暴的,而一旦劫匪露出善意,人質便會心生感激,把他們視為「好人」。
「斯德哥爾摩症候群」並未被列入精神疾病手冊,不是正式的精神疾病,只是一種特殊的心理現象。之所以將加上「症候群」的標籤,就是認為這是一種反常的、負面的心理現象,受害者理應責怪、討厭、排斥加害者,不應該顛倒是非,反而去認同加害者,這會變成一種道德上的瑕疵與錯誤。
然而,我們要繼續追問的是:如果這裡的「加害者」,逐漸從人民的認知上,被改變了他們的形象呢?在人民的心中,他們的形象逐漸朝向「也是個不得已的受害者」、「好人」,或甚至是「英雄」的方向發展呢?那麼,人民所認同的,或許就不再是個「加害者」了。
一般的個別綁架案,比較難有這種轉變出現,因為加害者就是加害者,他傷害了個別的受害者。但是,《紙房子》這部影集所描述的大型搶劫案,正是要陳述這樣的一種轉變。一旦這樣的形象轉變發生,劇中的民眾或看劇的觀眾,就會集體地開始「認同加害者」,因為劫匪們已經不再被人民視為是「加害者」。同樣地,在這種情況之下「斯德哥爾摩症」也不再只是描述反常的心理現象,或是一種污名化的稱呼,它表達了另類的意涵:讓人們重新省思自身對於搶劫犯罪的「罪」的看法,它雖然違法,但,它到底是不是一種「罪」?
三、加害者形象的轉變:也是受害者、好人、英雄
在劇中,劫匪們需要讓自己的搶劫行徑被人民所認同,不再被視為加害者,反而要被視為:也是受害者、好人、英雄等。為了鋪陳這個轉變,劇中安排了幾個要點。
第一,不能殺人。這是最基本的道德原則,因為一旦殺人,所有後來想要陳述的搶劫正當性,就會完全站不住腳,失去人民所有的同情。也就是說,一旦有人犧牲了人命,再來談什麼社會公義,都會無法取信於人,都是空談。試想,要談社會公義,就是站在人民這一邊,怎麼可能一方面殺害人民,又告訴人民說:「我們站在你們這一邊」呢?這是自相矛盾的。所以,不能傷害生命,是這群劫匪的第一原則。他們不僅不殺人質,當警察攻堅進來時,也沒有殺害警察。這一點,為他們博取大眾同情,立下了很好的基礎,這使得他們不會被人民視為「壞人」。
第二,只是印超票,並不是搶錢。其實,就算搶錢,也無可厚非。要說我們,誰不想從政府手中搶錢呢?讓政府還錢於民,也是我們的一個願望的投射啊。只是,這裡強調印超票,主要是要陳述,這筆錢,原先是在政客和財閥們的規劃中,藉由南北韓經貿會談,彼此相互分贓的一筆不義之財。藉由印超票的行徑,劫匪們揭露了政客貪腐與官商勾結的真面目。這時,劫匪原本被人民認為是私人意圖的搶錢,已經轉變並展開了社會的公共面向,他們傳達了一種政治的目的:政府的錢一旦只流入上流階層和銀行與大企業的口袋,就是不義之財,就不該再歸屬於政府,而要還給人民。這樣的還錢於民,比起搶劫原有的金庫鈔票,更具有讓民眾相信的說服力。
第三,空中大灑幣,灑向民眾。這是一個象徵性的動作,雖然灑下來的錢不多,可能只是劫匪帶走的錢之中的很少一部分。但是,這個大灑幣的動作,模仿並象徵著俠盜羅賓漢的義舉,表示將不義之財攤分給民眾,讓人民也都能分一杯小小的羹。更顯示了劫匪要表達的意思:讓政府還錢於民。民眾只要去撿錢,就意謂著他們也認同劫匪去搶錢,具有公義的意涵。事實上,誰不會去撿錢呢?天上掉下來的錢,無主的錢,任誰都可以擁有。誰不曾夢想過,天上掉下錢幣來?劫匪灑錢的象徵性動作,滿足了民眾平日的幻想,讓這樣的幻想,能夠短暫地被實現。
第四,「我們也跟你們一樣,是一群被社會遺棄的人」。要獲得民眾的同情,就是讓民眾站到劫匪的角度,讓民眾感受到劫匪的生存困境,感受到作為被社會遺棄的邊緣人的無奈與痛苦。劇中鋪陳了幾位劫匪的生平故事,有些只有讓劇中民眾知道,有些則是劇外觀眾才知道(像是東京的經歷)。不論哪一種,揭露出來的故事,都具有代表性意義。例如,柏林在勞改營時,深受折磨與酷刑,勞改營的長官(後來成為經貿會談的主角)不僅用非人道的方式對待囚犯,更是虐待自己領養的女兒,也沒有把她當人看。「不被當作人看待」,這呼應到民眾的普遍心理。每個人都因此想要回顧自身,在社會處境中的處處碰壁的艱難,在貧富差距的社會中淪為下層階級的辛酸。權勢者眼中毫無對人民的在乎與在意,要說能看到人民的痛苦,這群劫匪恐怕才是看得最清楚、最深刻的人,因為他們也正是受苦者。
四、全民斯德哥爾摩症:非法正義的願望
「全民斯德哥爾摩症」,是個悖謬的語詞,它代表這部影集的成功,卻也同時代表了這個社會的失敗。當我們都認同劫匪為英雄時,當我們心裡都默默期待他們能逃出鑄幣廠,獲得新的人生時,我們已經是在否定並打臉這個社會體系,我們已經是在承認這個社會不再能給予人民公平和正義。因此,「全民斯德哥爾摩症」改變了原有的「斯德哥爾摩症」的意涵。前者所具有的是後者所沒有的社會性的面向,給予了對社會公義的批判和省思,表達了向資本主義抗議的意圖。它意味著人民開始對政府不信任,開始對「非法正義」產生支持,這也等於開啟了未來「革命」的第一步。
我曾經問過學生:為什麼在今日,「非法正義」類型的電影和影集越來越多?觀眾越來越能接受這類型的電影?學生說,因為人民已經越來越無法相信政府、警察、公權力等,人民受到了傷害,無法獲得正義,也無處申冤,最後就只好「自己來」,自己用個人的小蝦米力量去對抗大鯨魚,當然,這就只能成為是「非法」的了。我覺得,學生對今日社會的觀察,是很細膩的,對世界現象的體悟,是很深刻的。
我一直在想:「非法正義」算不算是一種值得鼓勵的革命手段?只有透過改革制度,才是唯一正當的手法嗎?雖然我在課堂上,是一直鼓勵學生用體制內改革,用正當的手法,去剷除舊有的積弊,建立有利於全民的制度。只是,我有時也會想:體制內改革真的有用嗎?這麼多年下來,號稱一直在改革,成效如何呢?人民的生活有越來越好嗎?體制內改革,會不會只是我自己個人對體制內的理想,或是早已被體制內給馴服,在這之下,所產生的「政治正確」呢?
我並不是要鼓勵用犯罪的手法,來獲取公義,那畢竟是危險與觸法的,也不見得會有好的結果。影視作品的想像與美好,不會在現實生活中獲得實現,那只是一種願望的滿足罷了。只是,當我經常性地看到大眾文化對人民現況和願望的反映,顯示出人民對現況的失望和無奈,只能從影劇中,獲得安慰和補償時,我也會出現自我懷疑。是不是終有一天,體制內改革淪為口號,而這些影劇的投射,在一切努力都無能為力時,到了最後,也會在現實生活中,就真正地成為了現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