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剝奪感,和有問題的「正常或自然狀態」

 

鮑曼(Zygmunt Bauman)在某篇文章中,討論到對於「不正義」的感知。他區分了「相對剝奪感」(relative deprivation)和一種未被反思的「正常或自然的狀態」。他認為,當事人只是產生「相對剝奪感」還不夠,因為背後還有一層預設的「正常或自然的狀態」沒有被反思到。

我在這裡把「相對剝奪感」稱為「主觀的不正義」。然後,進行對比,能夠反思到「正常或自然的狀態」其實本質上乃是不正常與不自然的,我稱為「客觀的不正義」,或「主體的不正義」。

 

一、主觀的不正義:相對剝奪感

 

「相對剝奪感」有幾個特徵。第一,「主觀的」:純粹是以個人感受作為量尺,而產生的判斷。第二,「比較而來的」:此判斷是透過比較而突顯出來的落差,或是跟其他人比(看到一起進公司的人同事獲得升遷)、或是跟自己的過去相比(原本該有的退休金被縮減、忽然被增加了工作)、或是跟另一個群體比(新移民獲得了更多的工作福利)等。第三,「落於不利地位」,這個比較讓自己忽然意識到自己處於不利的地位,因而產生了低下感。第四,「無法獲得應得之物」,比較而來的不利地位,落差是無法被弭平的,自己無法獲得那個主觀認為「應得」的東西。第五,「怨恨」:由此而產生了各種不公平、不滿、憤怒等負面情緒。第六,「反抗或攻擊」:不滿的情緒會爆發為行動,展現為對獲得利益者的攻擊,或是對制度的抗議。

一般通常會用「嫉妒」來解釋,而被引導向一種道德勸戒,希望這種比較不要發生,免得徒增自身的痛苦。多數人會提出「人比人氣死人」、「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知足就是福」等道德勸戒,來消除相對剝奪感。

然而,這樣的「嫉妒」需要再討論、再區分。倘若它不只是單純地「對他人眼紅、見不得人家好」,而是涉及到待遇或制度上的不公平,那麼,這就是一種合理的嫉妒,是一種需要以公共的方式被重視、被處理的嫉妒(而不是以私人的方式進行道德勸說)。

也就是說,當我們問:「相對剝奪感」是一種好的、積極的、有建設性的情感嗎?是的。但有條件,條件是:當它所突顯的,是不正義或不公平的社會待遇或社會制度時,它就是具有建設性的情感。有了這個條件,「相對剝奪感」便有機會能夠引發社會改革或社會運動,促進社會公平。

鮑曼舉了兩個例子。例一,中世紀的農夫幫地主種地,平日辛勞地工作,如果在大量的工作之外,地主再添加一個小的工作要求,就容易引發農夫的反抗,因為他們跟過去的工作量相比,產生了相對剝奪感。例二,今日的現代工廠中的血汗勞工,如果看到隔壁工廠的同等級工人加薪了,就容易發生罷工,因為透過比較而來的相對剝奪感,使他們抗議薪資不公平。

這兩個例子,等一下還會再重述一遍。

 

二、客觀的不正義:察覺到「正常或自然的狀態」大有問題

 

雖然「相對剝奪感」有機會引發反抗,幫助去改變不正義或不公平的社會制度,然而,鮑曼卻認為它不夠,不足以深入到真正的不正義,因為它還沒有反思到自身所預設的某種「正常或自然的狀態」。甚至,這個「不夠」會掩蓋掉真正的不正義。

這種「正常或自然的狀態」被他們認為是已經習慣的、自然而然的、不必被挑戰的。但是,這裡面才真正地蘊含了客觀的、結構性的不正義。

我重複用前面的例子來說明。例一,中世紀的農夫之所以反抗地主,是因為他們的既有工作被增加,他們不喜歡改變。但是,在這個工作被增加之前,他們從未認為自己是受到地主剝削的,也不會對於日常的勞役有所反彈。亦即,農夫不認為兩者存在著不平等,他們預設了長期的日常勞役是一種「正常或自然的狀態」。這個量尺,並沒有被反思到、被挑戰過。

例二,現代工廠的工人會罷工,是因為其它工廠的同級工人加薪了,作為罷工工人的參照點。但是,在這個參照點出現之前,工人並未覺得自身身為工人、每日的血汗勞動、長年的低工資是有問題的。他們只是認份、認命地工作,並視之為「正常或自然的狀態」。

鮑曼說:「這個過去,已經被凍結為『正常狀態』,或是『自然的同一』、『自然的低下』狀態。對大說數人來說,『不正義』乃是起於『自然的』、習慣的狀態的反轉。『自然的』既非正義、也非不正義,只不過就是『事物的秩序』,事物如其所是。抵抗源自於『自然的』,意味著捍衛熟悉的秩序。」

我將鮑曼的這段話,整理出兩個重點。

第一,把「歷史的建構」凍結為「自然的本質」。在相對剝奪感出現之前的「過去」從未被反思,它被凍結為正常狀態。「凍結」的意思就是指,地位低下的情況沒有被懷疑過,受壓迫者不認為這種情況是被刻意建構出來的、人為蓄意操作的,而認為是理所當然的、自然而然的。過去被凍結了,把「歷史的」凍結為「自然的」。地位被石化了,把「建構出來的」石化為「本質生成的」。(這樣的概念,在Russell Jacoby的《社會失憶症》當中,說得更清楚。)

第二,保守的反抗。由相對剝奪感而造就的反抗,其衡量的標準只是主觀上的差異,只是相對於、參照於其他標準,這完全沒有觸及到結構性的、客觀的差異。並且,農夫或工人起而反抗,並不是因為感到「受壓迫」而覺醒(或被啟蒙),相反地,他們是基於討厭改變、不想適應、嫉妒他人等原因。這樣的反抗,其實是在捍衛既有的秩序,保護原先熟悉的低下狀態。我們可以說,這個反抗是相當保守的。

主觀上、實務上感覺到不正義,這是不夠的,必須要能夠認識到理論上的人權,要能觸及客觀上、結構性的不正義。這樣才能讓正義的問題,不會只是個人化的,或只是停留於局部的制度改善,而能夠成為公共化的議題與行動。換言之,爭取加薪而罷工,遠遠不及於:揭露資本主義的殘酷,並且起而呼籲要推翻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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