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如何馴服我們的欲望?
對紀傑克(Zizek)或拉岡(Lacan)而言,「欲望」是不可以被馴服的,是不可以調節的,是不可以被扭曲的。欲望最真誠的表達,就是引領主體朝向他的徹底改變,朝向他的$,讓他能夠死過一次。
但是,這個理想經常被阻礙。有兩個阻礙的面向,一個是我自己,一個是社會。我自己阻礙我的欲望,可能是我害怕$的成功同時,所帶來的焦慮和不確定性,我無法承擔。也可能是因為我太享受現狀,耽溺於受苦的快感。我之前討論了許多個人情況,這裡就不再說。
這裡要說的是「社會」如何阻止我們去追求我們的欲望。
1.把存有學的欲望縮減為生物學的需求(need)。
社會只要讓我們吃不飽,我們就不會有欲望,欲望被壓制住,剩下的只是吃飽存活的需求而已。讓我們都停留在低薪、高房價的窘境,大家的心力,自然就只剩下為了能夠「活下去」而已。
2.把存有學的欲望轉變為心理學的需求(demand)。
當我們吃飽之後,社會會引誘我們進一步的「想要」,想要的東西不是為了存活,而變成是想要吃得更有品味、更精緻、更具有身份地位。社會利用各種商品的階層化(例如,米其林評選),讓我們依循這些階層的指示,一步步往更高層去追求。這些需求代表我們的「自我」,當自我停留在虛弱的狀態時,我們就會用高階精品消費的需求,來擴張我的自我,補償自我。社會需要我們把注意力放在這樣的補償上頭,就可以不必去察覺到其他的問題。
3.把存有學的欲望變形為過度享受,追求痛苦中的快樂、受虐的快感。
社會讓我們對於快樂的限度不斷提高,一般普通的快樂已經不能滿足我們,我們想要超出平庸的快樂,追求更為過度的極爽。我們會去追求賭博的刺激、吸毒的精神快感、強迫症的重複強制性等自我摧毀的情況。在追求過度享受的過程中,我們一步步走向自我摧毀,因為每一次的強度都要拉高(例如賭博的籌碼要越來越大),拉高的極限就是崩潰,最終耗到油盡燈枯為止。
4.把倫理學的欲望用來限制它者,並藉此來限制自己:填補它者的匱乏。
社會用一種「填補性的愛」來塑造欲望。因此,我的欲望乃是「欲求它者的欲望」,我希望他的欲望是要讓我去滿足他。所以我不斷用犧牲自己、獻身愛情、給予物質金錢等方式,去填補他的欲望,只要他從中獲得滿足,我就等於支配了他的欲望,他不會再想要去追求他的欲望,我當然也就不用去追求自己的欲望了。
5.把倫理學的欲望侷限為憂鬱,不斷去追求「失落的對象」。
當我們失去某個重要他人,或是失去某個理想。我們會陷溺於緊緊抓住這個失落的對象,把它當成生活中的重心,環繞著它來組織自我的生活。在生活的每一個時刻,都以這個失落的東西作為重心。為此,我們停留於憂鬱,譴責並貶抑自我。
6.把政治學的欲望掩蓋住,以「失落」作為對象。
這個最難,也是Zizek的貢獻,他改寫了上面那個命題。我們所追求的不是一個本來有存在著,然後又失去的東西。而是,這個東西一開始就不存在,它本身就是一個空無的匱乏。我們把這個「失落」當成對象,無盡地追求它。我們的民族認同(identity),就像是這樣的東西,某個實質的認同之物(種族、國家、傳統)並不存在,是我們以失落的方式將它給塑造、生產出來的。藉此,我們內在的欲望之匱乏,就被外在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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