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建國導讀,蔣興儀整理,2012.10.05
一、在後奧茲維茲的今日,Levinas的倫理思想有何重要性?不只是反省現代工具理性所造成的危機,更要回溯到兩千年之前,探問人之基本存在問題。
二、從前期的Totality and Infinity(迷宮的終點)到後期的Otherwise than Being(迷宮的起點),這兩本書呈現了Levinas思想的一個轉向:(1)前期重視它者、貶抑主體,(2)後期重申主體,在主體之中已經有它者,主體最後變成它者。
三、Totality and Infinity,先用簡略的對比替換:the same and the other。Totality就是自同者(the same)、自我(ego),主體(subject)、同一性(identity)等。Infinity就是它者(other)、異質性(heteronomy)、差異(difference)、敞開(opening)等。
四、自同者the same,總是只跟自己一樣,無法跟自己不一樣。這裡要談的就是「人」這個自同者。
五、《總體與無限》(Totality and Infinity)看似譴責戰爭,其實是要譴責暴力(violence)。暴力是權力(power)的貫徹,是我這個主體、我這個自同者施加強力(force)在別人身上,我希望他成為我想要的樣子,我強迫他跟我一樣。因為我很害怕他跟我不一樣,我對於差異有著深深的恐懼。我這個自同者,經常是個潛在的暴力份子,可能是個隱形的極權主義者。
六、Levinas倒不是要宣揚一個非暴力的世界,那太遙遠了。他提醒我們去深思暴力的不同類型。一種是非理性的暴力(如衝動殺人),這種難以防範,故不在討論範圍之內。他重視的是另一種是理性的暴力(如納粹集中營):以系統性、計劃性、計算性的方式施展暴力,並且賦予各種道德性和合理性的藉口。後面這一種暴力,很容易就被忽略,很容易就滲透到我們生活當中,是書本所要討論的起點。
七、我這個自同者運用權力在他人身上,依我的權力所及,把總體性構成一個範圍(此範圍可大可小),這個範圍之內的東西統統都一樣,不一樣的東西必須要被縮減(reduced)。我說:你不准是個它者,你不准與我不同。我把他的不同給中性化、給摧毀掉,於是,我成為一個總體化者。
八、「總體」的意思就是:我用暴力把它者變成自同者,讓它者進入自同者的領域,運作出自同者的帝國主義。
九、「無限」就是它者,外在性與超越性,外在於整體,超越整體。自同者如果可以接納與歡迎它者,他就可以突破他的總體,讓他也開始跟自己不一樣。主體要歡迎它者這個不速之客,但不是強迫人家來作客。
十、總體性的範圍有多大,才符合總體性?總體性不只是指個人之中的內在親密性,也可以是小團體、社區、社會、國家,甚至是世界本身。總體性的判準不在於範圍,而在於其意涵。Totality: being at home with oneself。我(或我們)在其中,只與自身在家,就是總體性。
十一、有時我們會誤以為總體性破碎了、開放向無限性了,但其實那只是總體性的擴大而已。權力不是死板的,權力會精進它自身,用看似開放的方式、看似寬容的方式,更加地縮減了它者。寬容,經常只是一種詭計。
十二、它者可以帶來什麼「與自身在家」不一樣的東西?家,是熟悉的、安適的、輕鬆自在的。它者闖入到我家,帶來不熟悉、陌生、怪異、不一致、外在等。會讓我家搖晃、動盪、破碎,會帶來恐怖。要歡迎不速之客,不是一件簡單的事。
十三、其餘尚待討論的問題。
1.它者與我不同,但有可能他和他自己一樣。它者可能對自身而言,也是一個自同者。
2.我有沒有可能一直都與自身不在家?
3.我為何要對它者開放?我如何現在就能開放向無限?(兩本書有不同的進路)
4.無限性是否在總體性「之外」,有沒有可能在「之中」?
5.他人與它者,刻意區分「人」與「者」的不同,可以討論西方人文主義的傳統,Levinas擺脫、超出了這個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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