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蔣興儀
對紀傑克而言,無論是哀悼或是憂鬱,都不是適當的主體態度與行動。主要的原因在於:【喪失(loss)不是匱乏(lack)】
哀悼是接受喪失,將喪失安置在適當的社會象徵位置中,不受它干擾。哀悼或許能為我們帶來情緒的平衡與緩和,但它並未深入去探究喪失對象的性質,只是以懷念的方式遺忘了它,這只是一種消極的平衡與緩和。
憂鬱是契而不捨地追尋喪失,但永遠也追不到環繞著它打轉。憂鬱雖然能夠積極地重新定位那個喪失的對象,但卻是變成固執地擁抱喪失,以不存在的方式讓它存在著。
紀傑克的重點在於,喪失不是匱乏。哀悼和憂鬱兩者,都只是屬於喪失。喪失始終都在談論「對象」,而沒有談到關於「主體」自身。
事實上,親人的死亡、重要他人離去,為我們帶來了我們主體自身的改變,帶來了主體內在的匱乏,在我們心中劃了一刀,給予我們的是切割,是分裂。同樣的,族群同一性之欠缺,為族群帶來了強力的震撼,讓族群重新思考共同體的歷史和起源。
不論是哪一種情況,都不會只是為我們帶來一個特殊的對象、一個不存在之存在的對象。如果只是這樣的話,主體並未改變。也就是說,我正是因為害怕改變,才設置了對象,並設法擺弄它。當我不承認我的內在匱乏時,我才會將此一匱乏由內在放到外部去,把它當成喪失的對象來看待。
喪失的對象不該去擁抱它或追尋它,而是要讓它再喪失一次,徹底地失去它,即「喪失之喪失」。這已然不是哀悼那般單純,哀悼的態度是把它安置在上會象徵的位置中,其實並沒有徹底失去它。
如何能達到「喪失之喪失」(the loss of this loss)?主要關鍵點在於主體自身,主體不再將喪失之對象保留為他自身的中心,主體自身要去中心(de-center),進入他自身的匱乏。基於喪失的對象而產生哀悼或憂鬱,都是因為主體不接受他自身是匱乏的主體。
簡言之,「喪失之喪失」:沒有喪失之對象,即是主體之匱乏。
這就是紀傑克產和拉岡所說的「存在之匱乏」(lack of being),主體的離心狀態。試想,當我們失去某個所愛的對象時,不論是具體的人或是抽象的理想,我們難道不是正在經歷著劇烈的改變嗎?
根據拉岡,我把主體的「存在之匱乏」連接於海德格的術語:Da-sein,being-there,一般翻譯為「此在」,其實不妥當,應該翻譯為「彼在」。主體的存在狀態為,離開他在這裡here的自身,而到那裡there去。這也近似於馮老師曾說過的概念:主體之「去執」(dis-attachment),我不僅不再依附外在之權威,並且我也不再依附於自己的內在權威,我徹底去除對於「主體之內在性」的執著。
不過,這已經是另一個話題了。
對紀傑克而言,無論是哀悼或是憂鬱,都不是適當的主體態度與行動。主要的原因在於:【喪失(loss)不是匱乏(lack)】
哀悼是接受喪失,將喪失安置在適當的社會象徵位置中,不受它干擾。哀悼或許能為我們帶來情緒的平衡與緩和,但它並未深入去探究喪失對象的性質,只是以懷念的方式遺忘了它,這只是一種消極的平衡與緩和。
憂鬱是契而不捨地追尋喪失,但永遠也追不到環繞著它打轉。憂鬱雖然能夠積極地重新定位那個喪失的對象,但卻是變成固執地擁抱喪失,以不存在的方式讓它存在著。
紀傑克的重點在於,喪失不是匱乏。哀悼和憂鬱兩者,都只是屬於喪失。喪失始終都在談論「對象」,而沒有談到關於「主體」自身。
事實上,親人的死亡、重要他人離去,為我們帶來了我們主體自身的改變,帶來了主體內在的匱乏,在我們心中劃了一刀,給予我們的是切割,是分裂。同樣的,族群同一性之欠缺,為族群帶來了強力的震撼,讓族群重新思考共同體的歷史和起源。
不論是哪一種情況,都不會只是為我們帶來一個特殊的對象、一個不存在之存在的對象。如果只是這樣的話,主體並未改變。也就是說,我正是因為害怕改變,才設置了對象,並設法擺弄它。當我不承認我的內在匱乏時,我才會將此一匱乏由內在放到外部去,把它當成喪失的對象來看待。
喪失的對象不該去擁抱它或追尋它,而是要讓它再喪失一次,徹底地失去它,即「喪失之喪失」。這已然不是哀悼那般單純,哀悼的態度是把它安置在上會象徵的位置中,其實並沒有徹底失去它。
如何能達到「喪失之喪失」(the loss of this loss)?主要關鍵點在於主體自身,主體不再將喪失之對象保留為他自身的中心,主體自身要去中心(de-center),進入他自身的匱乏。基於喪失的對象而產生哀悼或憂鬱,都是因為主體不接受他自身是匱乏的主體。
簡言之,「喪失之喪失」:沒有喪失之對象,即是主體之匱乏。
這就是紀傑克產和拉岡所說的「存在之匱乏」(lack of being),主體的離心狀態。試想,當我們失去某個所愛的對象時,不論是具體的人或是抽象的理想,我們難道不是正在經歷著劇烈的改變嗎?
根據拉岡,我把主體的「存在之匱乏」連接於海德格的術語:Da-sein,being-there,一般翻譯為「此在」,其實不妥當,應該翻譯為「彼在」。主體的存在狀態為,離開他在這裡here的自身,而到那裡there去。這也近似於馮老師曾說過的概念:主體之「去執」(dis-attachment),我不僅不再依附外在之權威,並且我也不再依附於自己的內在權威,我徹底去除對於「主體之內在性」的執著。
不過,這已經是另一個話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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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某些已婚人士或情侶有著美滿的愛情生活,但他們卻喜歡欣賞哀傷的言情小說或悲戀電影。這是追求「存在的不存在」的意識,藉由讓現實界的欲望對象在想像界「喪失」,以體會「失去之後才懂得珍惜」、「分開之後知道緬懷」的情感。這故然是受虐狂的特徵,但起碼他們還沒愚蠢到跟愛人離婚或分手來享受「憂鬱」。 假設有一位男子與女友分手之後,他依然對其難以忘懷。於是找了一位跟前女友相貌相仿或個性相似的女性來交往,結果某一天這位女性發生車禍意外而死,在她的葬禮上這名男性驚覺到他居然對這個悲劇一點也不感到哀傷,因為他意識到愛人其實是前女友,而前女友還活著並沒有死亡。這也表明了一件事實:「這位死者在生前從來沒被她的情人所愛過!」男性對此感到強烈的罪惡感,但同時也對死者產生了情縤。如果主體在前女友的幻影和二任欲望對象的欲望辯證中,使得後者勝出並在幻想界「抹殺」前者。 這是否為「喪失之喪失」?
這是個好例子。但我認為它不是「喪失之喪失」。 一號女友離開了,男子並沒有讓它真正失去,而是一直留著,然後把一號投射在二號身上。他表面上愛著二號,實際上是愛著那個不存在的一號身影。 二號死去之後,男子感到愧疚,並發現自己開始愛上二號了,這是愛情嗎?不是的,這裡的心理邏輯和先前一模一樣:他愛的總是那個已經不存在的人。 男子的愛情不算是愛情,不論一號或二號,他都只是「依附、依戀一個對象」而已,並且,他不要一個實體對象,總是要一個已經喪失的東西,他擅於「把喪失給實體化」。 他需要讓喪失真正地發生。這不僅是說,一號和二號這兩個幻象對象都需要徹底消失(對象那邊)。更是說,他自己也要喪失(主體這邊),喪失掉他一直賴以維生的生命核心:他的激情。他不再以某種懷舊的悲情活著,不再用懊悔、愧疚來當三餐吃。 一旦他能讓自身喪失,自然也不會持守著某個喪失的對象。這時,他或許才開始能夠去體會何謂愛情、何謂敞開心房、何謂心碎。(一號離開時,他不敢心碎,才衍生出後續種種)
這是......先死而後生的意思?
請問,您是在問哪件事,或哪個概念呢? 是問說,「喪失之喪失」或「存在之匱乏」是否有先死而後生的意思嗎? 如果是的話,我比較喜歡這樣說:主體活著他的死亡,他以袪依附的方式活著,帶著裂隙或匱乏而活著。
請問老師,主體接受自己「存在之匱乏」,去除對於「主體之內在性」的執著,對主體來說有什麼意義呢?為什麼主體需要接受匱乏?
alex您好, 主體的「存在之匱乏」(lack of being),是當代心理分析(Lacan, Zizek)對於主體性的預設。這個預設有幾個考量: 1.反對把主體建立在同一性、認同(identity)的那些哲學理論,或是把主體當成完滿的、無缺損的大寫自我(Self)的心理學人格理論。這類的理論,用同一性來排除差異,很容易把自身當成一個封閉的總體,而排除異質性、差異性,造成極權(個體或集體都是)的傾向。 2.這個預設建立於主體的「前歷史」,尚未產生明顯的記憶、意識、語言的嬰兒期。嬰兒總是會與母親分離(母親不可能24小時抱著他),這樣的分離讓嬰兒產生原初的分裂、匱乏(他和母親不是同一的),他的嚎啕大哭、心碎,表現為原初的創傷。而這個創傷,便形成了他的「存在之匱乏」。打從我們出生時,我們的原初經驗,就已經在我們內在植入了一道傷口、裂隙、創傷,而這是我們可以承擔的,我們都經歷過。 3.這個匱乏奠立了日後我們可以跟外來的陌生性、異質性遭逢的基礎。若是無法再次承擔這種與陌生性的遭逢,我們很可能就會就會把失敗、挫折、失落等,歸罪給其他人,也把憤怒投射給其他人。 4.內在的匱乏,表示我們自身之中,有個異質性的基礎。它是一道讓我們不會爸自己封閉起來的敞開的裂隙,讓我們可以開放自己,讓自己變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