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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蔣興儀


單純從娛樂的角度來看,此片是帶有一種英國式的幽默,是一部可以放鬆心情的好片。不過,我必須嚴肅地從Lacan, Zizek的心理分析來看,藉此分析「日間法」」(公開的法律)和「夜間法」(私密的超我命令)這組結構。

原本在大城市工作的男主角警探,因為執法能力太強,給了同儕壓力,因此被調到全國犯罪率最低的鄉村山佛小鎮。

到了山佛,男主角發現,這裡的警局等於是閒置的單位,警局上下包括警長,沒有一個人認真地直執行任何勤務。他們有自己的一套法哲學,不只是因為他們覺得居民太善良了,更是因為他們認為容許居民犯一些小錯,反而有助於整體秩序的維護。例如,讓十八歲以下的青少年待在酒館裡飲酒,可防止他們上街頭聚眾鬥毆。

一般的正規法律,在這裡仍然是存在的,但卻是以一種結構鬆散的方式存在。因此,低犯罪率的山佛小鎮傳達出一個概念:正規的法律太過嚴謹,必須要有一些小小的缺口或漏洞,才會更好地發揮法律的效果。這樣的想法,藉由嚴謹的男主角,和漫不經心的當地警局人員,這兩者之間的對比而凸顯出來,構成如下的第一個命題。

命題一:正規的嚴謹法律 vs. 鬆散有漏洞的法律。後者補充了前者,因此更能協助前者發揮真正的執法效果。

如果我們停留在這個命題上,可就大錯特錯了。

小鎮開始發生一連串的死亡事件,乍看之下像是意外,當地警局人員也確實當成意外來處理。只有男主角發現各種奇怪的蛛絲馬跡,將這些事件指向為有意圖的謀殺案。

經由男主角的仔細推敲,而將各案件之間的疑點串連出一個合理的解釋,判定嫌疑犯是某個大老闆,他為了自身的經濟利益,謀害了這些人。換言之,男主角並不相信小鎮所信奉的法哲學,在命題一的敘述中,他依然是站在前面那個「正規的嚴謹法律」之選項上。

但是,男主角最後峰迴路轉地發現,他所推敲的只對了一半。死亡事件的確是謀殺案,但不是某個個人的傑作,而是一群鎮上的耆老居民所幹的好事。他們平日組織成看似閒置與無功能的守望相助團,但實際上,卻在暗地裡一一執行著道德懲處的任務,他們所做的遠遠比一般積極的守望相助團還要更為嚴格。而他們這麼做的目的,是要維護並保持這個天堂般的、美好的、低犯罪率的小鎮。

這群守望相助團的老人們,希望小鎮保持全國的模範典型,便將他們認為會干擾小鎮形象的人,一一殺掉。例如,殺掉爛演員,因為他敗壞了戲劇的高尚;殺掉四處與人勾搭的女人,因為她的笑聲太難聽;殺掉挖八卦的記者,因為他錯字連篇;殺掉全國花卉冠軍的婦人,因為她想要搬走,而這將使得冠軍頭銜被別的市鎮搶走;……。

所以,鎮民並不是因為日常的、公開的、白天的法律太嚴謹(以至於需要一些出口),正好相反,他們是認為日間公法不夠嚴謹,太過軟弱,無法產生最好的效果。於是,他們必須自己來執行陰暗的、秘密的、夜間的道德命令,用他們的超我,殘酷並徹底地將山佛小鎮塑造為理想的樂園。

命題二:正規的日間法 vs. 秘密的夜間法。後者改變了前者的軟弱,它才是重建社會秩序的激進力量。當然,還必須要有前者作掩護。

守望相助團的帶領者是警長,當初他的妻子,因為某個原因(我忘了),羞憤抑鬱而終。警長從此成為邪淫的超我,要以道德理想來維護小鎮名譽。事實上,它一直無法承擔妻子死亡、消逝、離去所帶給他的匱乏、所造成他的內在分裂。他不斷地把此一匱乏與分裂投射出去,施加到他人身上,並且給予一個道德理念作為藉口。

由於他迴避了他的內在焦慮與分裂,而造成對他人的殘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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