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dy Brown《規制嫌惡:在同一性與帝國之年代的寬容》第一章翻譯

 

【Zizek在〈寬容作為意識形態的範疇〉一文中,討論了布朗的這本書。布朗的立場是新馬克思主義的批判哲學和傅柯式的論述分析,以此來檢視自由主義的寬容論述。這樣的立場對於Zizek而言,仍是問題重重且不夠激進。但是,布朗闡述寬容論述如何達到「袪政治化」的運作,這一點,Zizek是讚賞的。以下我翻譯了布朗書籍的第一章,簡介了她的書籍大概。我的翻譯是隨性且粗略的,也有些部份省略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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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朗(Wendy Brown)《規制嫌惡:在同一性與帝國之年代的寬容》(Regulating Aversion: Tolerance in the Age of Identity and Empire)

 

第一章,寬容作為袪政治化(depoliticization)的論述

 

進入21th後,寬容在美國如何變成了多元文化的正義和公民秩序的燈塔?三十多年前,寬容被認為是用來作為掩飾種族主義的密碼詞,「種族寬容」是指,不是用暴力而是用精巧的Jim Crow形式(隔離但平等的歧視性法律),用形式上的隔離來複製白人的優越性。故「種族寬容」被左派和自由主義拿來當作笑柄,而宗教寬容較少提及,彷彿這個更為根本並且已經過去了。我認為,自由和平等才是正義方案的口號,而不是寬容,前者可代表那些被排除者、屈從者、邊緣者。

到了1980中期,「寬容言論」產生了某種全球性的復興。20世紀末,「寬容」一詞的使用激增,當多元文化主義變成自由主義民主公民的中心議題時,當第三世界移民威脅到北美、歐洲、澳洲的民族同一性時,當原住民要求補償、歸屬、應得權利時,當族群沖突內戰變成主要的國際動亂時,當伊斯蘭宗教認同增強並擴張為超國家的政治勢力時。寬容言論變得明顯重要,原本強調整合和吸收的國家規範,讓步給關心同一性與差異性的左派,各種少數派開始要求權利,他們原先被摒棄為特殊的,而沒有獲得普遍的權利。

今日,「寬容」絲毫不被質疑地在各地、為了各種目的而被提倡。在北美議會和國際人權運動中,寬容被提出來,跟信仰自由和言論自由一起成為普遍人權的基本要素。在最近的歐洲,寬容被倡導為要適當地接受第三世界的移民,以及解決巴爾幹半島的內戰。寬容被認為是和平共存的關鍵,是日漸增多的仇恨犯罪的解毒劑:如種族分離的鄰居、多樣性的公立學校、軍隊的恐同症虐待等。就連保守主義也同意寬容可以成為替同性戀發言的關鍵詞,不分左右黨派都支持寬容,認為這是各種宗教主義者、仇外者、恐同者所缺乏的。由於各種無法解決的問題困擾著,因此把寬容抬舉到無遠弗屆的廣大範圍,包括文化、種族、族群、性別、意識形態、生活風格選擇、政治立場、宗教、甚至政權等。

甚至,寬容並沒有一致性的意涵,各國家和文化並未對它進行評價、實踐、論爭。它受到歷史變遷的影響,因應各種衝突而被喚起或被取消,也會因為不同的政治傳統而改變定義。即使在日漸整合的歐洲,寬容在不同的國家脈絡,因不同的對象,也有不同的意思。例如,法國將它關聯於(但不等同)世俗性、政教分離laicit(頭巾爭論)。寬容的實踐,在荷蘭、英國、德國、加拿大、澳洲等,各自針對不同的對象:性別、移民、原住民等,各自訴求不同模式的寬容。

總之,作為政治和道德的論述,寬容太過多樣性且不穩定。我假定,去探索美國政治如此雜亂、不一致地使用這概念,可以揭露這個時代的政治重要特徵和條件。主要的問題不是:什麼是寬容?而是:當今在美國的寬容言論,是什麼樣的政治論述?帶來怎麼樣的社會和政治效果?環繞著西方民主的自由主義、殖民主義、帝國主義等論述,它們能夠提供這個寬容言論怎樣的分析性檢視呢?

我們先同意,寬容不僅其意義變化不定,並且是歷史和政治的論述。要先將寬容理解為先驗和普遍的概念、原則、學說、美德等,才能把它當作治理(governmentality)的政治論述和實踐,這個治理的實踐遍布在不同的歷史和地理中,有各種目的、內容、代理、對象。寬容結合了現代制度化的自由主義(國家和法律),但並沒有變成法規。寬容是傅柯所說的「治理」的示例:它在各種位置上透過合理性來組織「conduct of conduct(譯者註,這是傅柯的術語,它的意思是「對於行為所施加的行為」,也就等於「行為的守則」或「行為的指導」),並不只是侷限在政治形式中。寬容沒有與法律強制力相關的命令或禁令,只不過就是生產且設置了主體、意義、同一性實踐、身體記號等,決定了政治的主體性。這樣的生產、設置、決定、精心安排,並不是透過規則或權力的集中,而是透過國家機構對寬容論述的播散,包括學校、教會、社區、社群、國際組織等。

我起初關心的是馴化的寬容言論(domestic tolerance talk),它的公民、教育、文化特徵。當多元文化主義計畫著給予參政權、合作、減少衝突,而擁抱寬容語言時,寬容的範圍和目的已經歷了改變,離開了宗教改革時期所關心的少數宗教和信仰自由。現在,寬容比較不是保護的策略,而是多元文化主義公民身份的目的論,焦點不是信仰,而是被建構的同一性。向寬容膜拜,出現在學校、教會、公務機關的文件、標語、任務陳述中,它是國內和平的工具,防止暴力排外、宗教歧視,這時,它變形為反偏見的一般語言,預期會帶來良善社會的理想境界。

寬容的主體和客體如此之大量,各種意識形態毫不批判地擁抱寬容,以及寬容意涵明顯地改變了,從對抗暴力迫害的保護的特殊形式變成20世紀晚期的良善社會的理想境界。綜上,我要提出的問題是:寬容論述在當代自由主義民主的民族國家,展現了怎樣的治理和規制功能?寬容配置或想像出怎樣的國內秩序?它生產了怎樣的社會主體?它歡迎怎樣的公民,將國家、政治、公民導向何方?怎樣的國家合法性可以支撐或回應這樣的合法性缺乏?它承諾了怎樣的正義,將其調節或取代為什麼?從正義的強概念撤退,賦予寬容某種善的道德政治的重要位置,這傳達了什麼?

在美國晚期現代的多元文化的自由民主中,最初的計畫是讓寬容作為正義、公民身份、共同體的論述,產生建構和規制的效果。但在911之後,伊斯蘭教、民族主義、基本教義派、文化、公民化等政治修辭,再度架構起更為馴化的寬容論述,寬容的敵人現在變成武裝的激進伊斯蘭國家或恐怖份子,而不是頑固的鄰居,這再度改變了寬容的文化定調,把它定在國際的層面。這些改變當中的某部分,把長期潛藏在自由主義寬容言論底下的各種規範給帶到了表面,其他部份則為寬容說出了真正的新目的。包括,運作在21th的帝國國家新形式的合法化,這個合法化的範圍建構在下列這一組對立之間:世界主義的西方和它的想像的基本教義的派的他者。

寬容因此成為文明化論述的一部分,它將寬容和可寬容者等同於西方,將非自由主義的社會及其實踐標誌為不寬容的野蠻主義,他們是由想像的不寬容來統治其社會。在19th中期到20th中期,西方想像它自身的立場是「對抗原始主義的文明社會」,在冷戰的那些年的立場是以自由來對抗專制,現在,這兩段歷史則合併起來呈現交戰的形象:一邊是自由、寬容、文明,另一邊是基本教義派、不寬容、野蠻。

如同自由主義論述改變了它的強調重點,後911時期改變了我的研究的最初意圖。新的時期,關於寬容的主要問題是它作為馴化的治理性(domestic governmentality),生產且規制了民族、宗教、種族、性別的主體,補充的問題是寬容作為文明化論述,區分了東方和西方、自由主義和非自由主義政權、自由和不自由的人民。問題整理如下:如果寬容是用來標記自由主義和基本教義派之對立的政治原則,則自由主義的寬容論述如何運作,既能使西方的優越性被神聖化,又能將西方的文化和政治的帝國主義給合法化?也就是說,這個論述如何在實際上促成了西方的優越性和攻擊性,甚至是以端莊的寬容外衣來掩飾它們?杭亭頓認為目前遍及全球的是文明的衝突,故提倡寬容之美德,這如何運作為文明化的關鍵要素,定位了西方的優越性並使得西方的支配合法化。在當代的帝國的自由主義的治理性之下,寬容論述的工作是什麼?怎樣的主體被認為是能夠寬容的?寬容想像並需要怎樣的理性和社會性,其內在是怎樣的性質?也就是說,自由主義的寬容包含了哪些人類學的假定?

總之,一方面,在國內,我要將寬容理解為對民族、種族、性別等規制的馴化論述,另一方面,在國際,我要將它理解為西方優越性和帝國主義的不寬容論述。世俗主義的自滿加強了寬容在多元文化自由民主社會的普及,不僅合法了他們的不寬容,以及對非自由主義國家的攻擊,並且標記出某些文化或宗教特別不適用於寬容原則。在美國的寬容論述定位為一種普遍價值和一種公正實踐,指定了某些特定信念和實踐是文明的,其他的則是野蠻的,對內對外皆如此。它以某種中立性的自滿來運作,實際上充滿了布爾喬亞新教徒的規範。個體的道德自律是自由主義寬容論述的核心,它也在寬容和不寬容之間畫了一道線,使得自由主義偷溜到文明化論述那邊,它宣稱尊重所有文化和宗教,但實際上許多文化和宗教都被自由化(liberalizing)給摧毀,同樣反過來,使得文明化論述偷偷溜到自由主義那邊。這並不是說在文明化論述中的寬容縮減為自由主義,事實上,它強烈地受到殖民和後殖民的遺緒所形塑,前者是指殖民者和土著的遭逢,後者是指白人和原住民、被殖民者、被剝削者的遭逢。寬容是下列二者之間的關鍵性分析樞紐:在建構低下的馴服的主體和野蠻的全球主體之間、在自由主義和它的帝國與殖民冒險的辯護之間。

寬容是作為現代晚期治理性,針對邊緣者偏離,施展權力的規範性,它試圖回應、連接、馴服那些尚未被規制的同一性,和那些挑戰自由主義普遍立場的非自由主義的國際力量。寬容在自由主義的民主國家的內部和外部規制了他者(the Other)的在場,並在內部外部形成一個循環,以便合法化最為自由主義的行為。

 

寬容作為權力論述和治理實踐

 

我的研究是放在當代哲學、歷史、政治理論的那一邊,它們如何合法地認為寬容是是仁慈正向的,我不討論在個體和集體實踐上是否困難。在哲學和倫理學中,寬容典型地被認為是個人美德,尊重道德自律的價值,並依此行動,合法地反對那些道德或宗教嫌惡的信念或行為。政治理論討論的是寬容的適用與範圍,關注的問題是非互惠性,個體、文化、政權之間的寬容多或少。在西方歷史中,追溯前現代寬容的政治實踐原則,大多溯及古典自由主義,是早期現代宗教戰爭的血腥產物。在比較文化和政治分析中,標準的例子是奧圖曼帝國,將社會分隔成不同的宗教團體,以新教的寬容形式,強調個體的良知。在美國法律中,寬容出現在較新的法律中,標示群體權利和主權宣稱的合法領地。在國際法中,由普遍人權承諾了各種善,寬容處於其中。

我的研究是要探討在這些文獻中,寬容的實質效果。我沒有把它看成獨立的自我一致的原則、學說、共同居住的實踐等,而是將它用來理解政治部署,寬容作為歷史和文化中特定權力的論述,具有強修辭的功能。所以我會深究寬容與權力的複雜包含關係。寬容作為治理的道德-政治實踐,它有重要的文化、社會、政治效果,超出了表面的運作,不只是減少衝突或保護弱者與少數派。寬容作為治理的道德-政治實踐,包含了對政治與公民主體的形塑,以及將政治、社會、公民身份、正義、國家、文明化等嵌接起來。寬容運作為形式的自由平等的替代或補充,但也公然阻礙了對實質平等自由的追求。有時,寬容支持了有麻煩的權力秩序,修補了國家合法性,裝飾了有麻煩的普遍主義,為帝國主義提供面紗。去動員寬容不只是緩和或安慰的效果,甚至會讓種族主義、恐同、族群仇恨等更為流通,所動員的是種族主義的國家暴力。並不是說寬容的部署總是在做這些事情。我是要去關心如何、時、為何寬容的運作會產生這些效果,不能忽視它們,不能把它們視為寬容主要計畫的「外部」。

本書對寬容無情地批判,是要反對寬容嗎?了解寬容透過權力的生產力量----形塑、規制、設定出主體、公民、國家----並不是要否定它。揭露寬容所部署的權力、治理、主體生產,當然會剝除它的善光環,但是使它從高貴的之處降落下來,並不是要消除它的價值(減少暴力、發展公民共同居住的價值)。要去了解寬容論述不可避免地嵌接於同一性和差異、隸屬和邊緣、文明和野蠻,並連接於霸權社會和政治權力。不去質疑寬容有時是為了這類的目的,例如現代早期為了要停止焚燒異教徒、流血的內戰,今日為了要停止強加種族的觀點在他人身上。相反地,今日對寬容的讚頌,有些其目並不在於限制暴力或從屬關係,可以看到各種形式、各種程度的從屬關係和卑賤狀態,在寬容論述當中相當多。例如,今日提倡對同性戀者的寬容,是取代無法達到完全的法律上平等,這樣的立場相當不同於這個:要普及對同性戀者的寬容,是取代騷擾、監禁、將他們給制度化。前者將寬容對立於平等,企圖保持同性戀者卑賤的公民狀態,後者將寬容對立於殘酷、暴力、公民排除等。(p.11-12,略)

寬容的公民實踐大部分被劃界在法律的領域,這個事實具有怎樣的意涵呢?第一,這樣的位置會難以發現寬容的運作功能,有時是用來補充自由主義法制主義和自由主義平等主義,這在第三、四章會討論。第二,寬容的美德同化於自願性,而不是強制或命令的行為,這使得我們難以發現寬容是一種權力和規制的實踐,是作為一種治理性的實踐。第三,自由主義民主的思想中,將法律和政治混淆起來,寬容的實踐是形式性政治的雷達屏幕,被保留在自由主義的法制主義空間裡。所有這些要素,都支持了寬容的袪政治化功能。

 

寬容以及/作為袪政治化

 

某些學者試圖要區分,作為美德和態度的寬容,以及作為實踐的寬容。對我的研究來說,區分是有用的,有一種寬容是短暫的,源自於趨勢潮流,錯誤地與權力纏繞在一起,以至於寬容會被譴責或拒絕。可區分為,一個是個人道德的寬容,關聯於個體的承諾,其對象大多是個別化的。一個是政治論述、政權、治理性的寬容,包含特殊的袪政治化和組織社會的模式。寬容的個體,願意去忍受他人的偏好所帶來的各種干擾,這是無可爭議的善,這些干擾包括:朋友刺耳的笑聲、學生怪異的服飾、同事宗教的熱忱、陌生人的氣味、鄰居花園中恐怖的植物氣味等,這些刺激並不邀請我去行動,甚至是評論,如果我可以寬容這些,則世界是更為祥和親切的。每一個人類存有者,或甚至是每一種感性的動物,例行地讓寬容運作在這個層面。但是寬容作為一種政治論述,所關心的是多樣性、同一性、正義、公民共居等,這又是另一回事了。它所包含的不只是要去回應某些個體不喜歡他人偏好所產生的言行,而是制定社會、政治、宗教、文化的規範,許可和規定某些實踐;對應所要施行的寬容,而把寬容的主體標記為低下的、偏差的、邊緣的;當寬容的界線被違反時,為某些可怕的或致命的行為辯護。這種寬容並不只是說出同一性,並且還助長了它的產物,它也助長了文化和民族、種族的合併混淆,信念、意識和顯性特徵的合併混淆。它中立化地進行這些過程的袪政治化,把同一性呈現為寬容的對象。這些都是目前已經被做到的結果。

小心地區分個體和政治論述的寬容,並不是說兩者無關,也不是說前者較佳、免於權力糾葛,而後者較糟、是壓迫且充滿權力的。不只是說寬容是具有地位的公共價值,也不只是說政治論述形塑了個別風俗,而是說,即使是個體在非政治領域的寬容,也受到了未被言明的規範的權威、臣服的影響。幾乎所有寬容的對象都被標記為偏離、邊緣、不受歡迎的品行等,那是要被寬容的;寬容的行為則是優越的,就連相互寬容也有高下之分的相對固定地位。

如果寬容在權力和規範性上,從來都不是純真的,則它就不適合放置在獨立於權力和臣服之外的道德和美德的概念化範疇。對它進行再評價,尚未指出寬容的政治問題。並不是說,權力運作出寬容,而是說,透過歷史、社會、文化的特殊性,權力的在場才特別部署了寬容,並在論述上讓寬容橫貫了平等、自由、文化、解放、西方文明等。寬容並不是這樣的課題。反而,訴諸於寬容是為了層級秩序或邊緣化而進行同一性生產和同一性管理,但是這個生產、管理本身是被拒認(disavowed)。簡言之,它們是隱藏的政治秩序的記號。

本書有一部分目標是要分析寬容,特別是它最近的復興,作為自由主義民主制度的袪政治化要素。袪政治化包含了將不平等、臣服、邊緣化、社會衝突等,這些需要政治分析和政治解決的種種,詮釋為私人的、個別的,另一方面在他者那邊則詮釋為是自然的、宗教的、文化的。寬容沿著兩個方向運作袪政治化----私人化,自然化、文化化----有時也把這些交織起來。

今日寬容通常用來關心由個人或群體偏見所造成的不平等或社會偏見。它認為群體衝突的根源在於存有學上自然的敵意,針對本質化的宗教、族群、文化等差異。也就是說,寬容論述將衝突縮減為存在於各種同一性之間固有的摩擦,並且讓宗教、族群、文化等差異本身成為衝突的固有場所,這樣才可以訴求於寬容的實踐。我要說,在自由主義民主制度下,寬容不是下列的原因:政治衝突自然化,以及政治所生產的同一性之存有學化,而是被這些過程促成或助長的。

儘管袪政治化有時候會將衝突給私人化、自然化、中立化,但這些變化的策略都栓在一個共同機制上,那就是使得袪政治化成為一致的現象。袪政治化就是移走政治現象,包含它所發生的歷史,以及生產它並為它標示輪廓的權力。不論它的特殊形式和機制,袪政治化在它的主體再現中,總是避開了權力和歷史。當社會關係和政治衝突這兩個建構的源頭被刪去,某種存有學的自然性和本質性不可避免地就佔據了我們的理解和解釋。寬容的對象剝除掉歷史和權力的建構,就會被定義為與寬容的主體之間具有某種自然的和本質的差異,在這樣的差異中,它就出現了自然的挑釁,以至於要去寬容它。甚至,不只是寬容的兩端,就連寬容的場景也將它的建構給自然化、存有學化,變成差異本身的問題。例如,在高中鼓吹要寬容其他人的種族、民族、文化、宗教、性別時,並沒有啟發學生,讓他們知道這些差異(或構成差異的同一性)已經是被社會和歷史所建構出來的,其本身就具有權力和霸權的規範效果,已然帶著對種族、民族、文化、宗教、性別的某種特定論述。反而,只是告訴學生必須要學會去寬容差異。

袪政治化的第一種模式是去除建構的歷史,並運作權力來組織當代的問題和當代的政治主體,是政治問題源頭的袪政治化。除此之外,還有第二種袪政治化的意思,就是用情緒和私人的語彙來替代政治的語彙,用來作為政治問題的解決。於是,寬容的觀念或實踐取代了正義和平等,對他者敏感和尊重他者,取代了給予他者正義,由歷史所導致的受苦被縮減為「差異」或冒犯的中介,受苦被縮減見為個人情感的問題,政治鬥爭或政治變革的領域被取代為行為、態度、情感等日常的實踐。這樣的實踐有它本身的價值,就是用寬容的態度來取代對於不平等或暴力排除的政治補救,這不僅將政治所產生出來的差異給具體化,並且將政治的行動和正義的計畫縮減為敏感性訓練,或是如Rorty所說的「態度的改進」。正義計畫於是被治療或行為方案給取代了。

袪政治化的論述很容易就成為某個政治方案的捷徑。如我們所看到的,寬容就像多樣性、民主、家庭等,這些在自由主義的社會中已經跨越了政治界線而被承認,這個現象在近年來逐漸增強,寬容變成屬於集體的,而不是由西方所選擇的,「寬容變成一個符碼詞,不僅讓白人盲從趨之若騖,並且將基本教義派等同於非西方、野蠻主義的、反西方的暴力」。即使西方人也會反對某些特定的寬容,例如,保守的天主教徒反對寬容性的放縱、無神論,自我神聖化愛國主義者限制政治的不同意見,進步主義者反對寬容某些文化或宗教對女性或兒童的虐待等,雖然這些立場反對寬容,但僅僅只是反對讓寬容擴張為邪淫或野蠻的。如果今天將寬容和西方、自由主義民主、啟蒙、現代性等視為同義詞,則寬容便區分了「我們」和「他們」。C. K. 甚至把寬容視為自由主義政治生活的第一美德,優先於平等、自由或其他關於正義的原則。

在當代自由主義民主社會中,寬容並不是唯一或最主要的袪政治化論述。今日廣泛地擁抱寬容,尤其是在美國,是為了方便於和其他袪政治化論述匯聚起來。源頭來自長期的自由主義本身傾向,以及美國的個人主義傾向。包括在新自由主義優勢下,跨越政治和社會層面去播散市場理性。包括最近的現象,Mahmood Mamdani稱之為「政治的文化化」(culturalization of politics)

自由主義。自由主義的法律和政治的形式主義,大多發散在文化、社會、經濟等私人層面,被認為是自然的與個人的(與權力和政治生活無關),這是袪政治化的最大成就。自由主義過度地強調自我決定、代理、對自身的責任等,用來傳輸個別的主體,因此將政治衝突和不平等予以個人化。這種傾向刪除了規範和社會關係的視角,特別是資本、種族、性別等,以自由主義民主的方式來建構並設置主體。此外,把自由縮減為權利,把平等縮減為一視同仁地站在法律前面,刪除了支配、邊緣化、不平等等源頭的視角,這些才是組織起自由民主社會並塑造出它的主體。在說出和理解社會和主體時,總是避開了權力和歷史,這就是自由主義的意識形態。

個人主義。美國文化強調個人信念和行為、個人英雄主義和失敗的重要性,這也是無情地袪政治化的。在大眾流行文化中,認同於信念、態度、道德素質等,認為個人能力創造了世界歷史,這取代了對政治的分析和對權力的考量。各種歷史迷思和地理迷思助長了生產正義的態度,認為用意志力和不屈不撓可以帶來成功,把這當作每件事的背景和脈絡。這是一種政治和歷史的幼兒視角,只看到帶著理想主義、個人、運氣、偶然歷史等,所構成的英雄或壞蛋。

市場理性。當代美國袪政治化的第三層是,將社會、文化、生活等特徵,取代為企業和消費的論述,資本主義的早期模式演變為新自由主義政治合理性的新層次。人類關係、行為、需求等都放到理性的企業和消費的架構下,而權力如何建構了這些關係、行為、需求等這個視角,則消失了。當政治合理行和新自由主義的支配逐漸增強時,它的袪政治化效果便結合了古典自由主義和美國文化敘事:一方面強調個人的能動性和意志才是最重要的,另一方面又強調運氣或偶然。

靠著其他這些袪政治化的論述,袪政治化的寬容論述被接受、被合法化,使得政治和歷史所建構的衝突和主體消失了。在自由主義之下,美國文化強調個人主義、新自由主義的市場理性,使寬容掩飾了它本身就是權力論述和治理性技術的運作。廣泛地定義為「對於跟我不同的意見和實踐,予以尊重」,而沒有認知到規範、主體的建構、主體的設置、文明的同一性等,都已經根植於寬容論述中,故無法超出由它所劃下的那條寬容/不寬容的政治界線。

政治的文化化。寬容的意義是模糊的。它是尊重、接受、還是被壓抑的暴力?它是姿態、政策、道德原則、風俗、還是政治主張?它促進的是道德自律、平等、保護差異、還是自由?寬容不僅是定義模糊,今日還經常喚起一種態度,就是把不可共量的主體和實踐給等同或混淆起來,包括民族、種族、性別、宗教等規範。在寬容言論中,民族、種族、宗教、文化都特別是不可改變的。例如,S. O. 認為文化壓迫女人,因此應該受到自由主義的司法審判,而不該總是寬容;S. O. 不加區分地滑動在(父權)文化和(父權)宗教之間,將兩者給混淆了。(略)

這些混淆和滑動,不只是說,它們處於歷史和政治的無知,或多元文化主義論述的草率,隨意把所有的同一性都呈現為相等的。而是說,這是政治文化化的症狀,假定了每一個文化都有可以用來定義自身的實體本質,並且將政治解釋為是這個本質的結果。將政治運動縮減為文化的本質化(在這裡「文化」是指以族群的方式被標記為宗教、非宗教的信念和實踐),這被用來解釋各種事件:巴勒斯坦的自殺炸彈客,盧安達和蘇丹的大屠殺,海珊之後伊拉克民主制度的失敗等。G. B. 說,發生在中東的可怕事件「提醒我們,關於我們的敵人的本質(nature)」。政治文化化以分析的方式征服了政治的敵人:國家、歷史、國際關係等。它從政治衝突和不穩定中,剔除了殖民主義、資本、階級化、外在政治支配等。取代的是用「文化」來解釋這些衝突的動機,把它們導向特定的衝突(武力、宗教的基本教義派、暴力文化)以及技術和武器(自殺炸彈客、斬首)。杭亭頓最早提供了政治文化化的描述:因為冷戰結束,「意識形態的鐵幕」已經被「文化的絲絨幕」給取代了」對此可進行批判性地改寫:西方冷戰將政治衝突縮減為意識形態衝突,這已經被後冷戰情況所取代,就是將政治衝突縮減為文化衝突。

更重要的是,這樣的縮減有某種深層的不對稱。政治的文化化並不是讓平等散布於全球。文化被理解為,以政治的方式驅動「他們」來攻擊我們的文化,「我們」就算沒有被驅動,也會保護和防衛自身的文化。Mamdani說,「現代主義者製造文化並成為文化的主人,後現代主義者只不過是文化的導管。」如此分裂出兩類人,一類人被他們的文化所規定,另一類人則能夠自我決定並能享受文化,這使得文化不僅只是分隔區分出各種人群、政權、文明等,也不僅只是用來解釋政治衝突,而是,自由主義把文化視為解答liberalism is the solution,而文化本身卻正是問題的所在。這個解答如何能夠運作呢?

文化是政治的,這個觀念是舊的。但是,作為一種政治主張的自由主義是文化的,則被認為是一種觀念的誤用。對自由主義而言,不可顛倒的理由有幾個。第一,自由主義對於它的基本原則具有普遍性感到自滿:世俗主義、法律、平等權利、道德自律、個體自由等。假如這些原則是普遍的,則它們是與文化無關的,今日會將文化等同於特殊的、區域的、地方的。第二,自由主義的分析單位是個人,它的主要目的是使個人自由能夠極大化,這與文化群體的凝聚和連續是不相容的,故自由主義和文化是相互對立的。第三,自由主義把它自身再現為無文化的(cultureless),自由主義支配文化的方式,是要把文化給私人化和個體化(privatizing and individualizing),就像它把宗教給私人化和個體化那樣。自由主義的世俗主義和自由主義的普遍主義,這是它的基本假定,不允許文化和宗教來支配公共領域,文化和宗教是要被寬容,但條件是它們只能是私人和個別的享受。

當代自由主義政治和法律信條因此將文化設置為它的他者(Other),也必然與文化的原則相對立,除非文化臣服於它,也就是說,除非文化透過私人化和個別化的方式而被「自由主義化」(liberalized)。自由主義化意味著,把文化的種種轉換為個人的成就。自由主義要把文化集體所蘊含的權力與公共性,倒轉為個人和私領域的生活選擇。若是沒有自由主義,文化會被自由主義者設想為是壓迫與危險的,不僅是因為文化不考量個人權利和法律規範的自由,並且還是因為這些文化原則的非普遍性質,使得它的權力缺乏司法和政治的理據。因此文化必須被自由主義所包含,被迫進入到一個不能作政治宣稱的位置,只能成為個體的選項。文化不是一個將大家組織起來的各種觀念、價值的普遍模式,它必須收縮為允許個人自由進出的居家狀態。自由主義將它自身再現為可以作到這一步的治理模式。

簡言之,在我們這個時代,伴隨自由主義民主制度而來的政治、經濟、文化的相對自主性的自滿----從哈伯馬斯到杭亭頓所共享的自由主義者的自滿----已經取代了19世紀的從國家到市民社會的自滿。自由主義者想像自由主義民主的治理是相對獨立於資本和文化的價值。自由主義政治原則體現在它對於普遍性的堅持,並因此強調人權。不僅從文化帝國主義的污名中,形塑出自由的人權,也讓它們成為保護性文化的手段。

但是,自由主義就是(is)文化的。這不僅是說,自由主義提倡特定的文化----個人主義、企業文化。也不僅是說,自由主義總是與民族文化重疊(歐美)。「也不僅是說,沒有純粹的自由主義,只有各種變體----共和派、自由派、共產派、社會民主派」。也不僅是說,自由主義在法律中藏匿了非自由主義的價值。而是說,文化在理論宣稱上所包含的這兩者:構成性和壓制性的權力----生產與再生產了主體的關係、實踐、信念、合理性,並未經過他們的選擇或同意----這些自由主義既沒有克服也沒有取消。自由主義本身不僅是一種文化的形式,它在制度和實踐上也帶有非自由主義文化的痕跡。即使是在最抽象的分析理論家手上,它都是不純粹的、混雜的、合併了各種無法解釋的價值、假定、實踐等。自侮由主義包含了一組偶然的、可塑的、變化的信念和實踐,關於人類和共同居住,關於自我、他人、世界,關於做什麼與不做什麼,關於重視和貶抑的事物。自由主義總是制度化的、法制的、治理性的,在關聯於其他文化規範時----血緣、種族、性別、工作、政治主張、休閒等更多的部份。這就是為何自由主義這個變化多端的文化形式,並不是民主的同義詞,而是與權力和治理相關的變化多端的政治實踐。自由主義的兩手策略在於將自身區別於文化----一方面將自由主義的原則設定為普遍的,另一方面在法律上將文化給私人化----將自由主義的意識形態形塑為不被文化所碰觸的,因此不會是文化帝國主義。自由主義將自身再現為政治學說的基底,可以保護文化和宗教而不被它們所征服,它從高於文化的位置出發,將自身設定為特別對文化保持寬容的。但是自由主義高於或外在於文化,只不過就是跟其他的政治形式是一樣的,文化也並非遠離自由主義。自由主義的自主和普遍性原則都是迷思,要質問它,關於它的帝國野心,以及是否它強加給他人的自由就是要符合於自由主義的原則。

總之,當代的「政治的文化化」將非自由主義的政治生活縮減為某種稱為文化的東西,同時它使自由主義民主社會與任何文化切斷聯繫。在這個邏輯之中,再去訴諸於寬容作為自由主義民主社會的原則,但寬容只有提供給那些被稱為文化的領域,這個領域包含所有本質化的同一性,從性別的到種族的,因此產生了當代自由主義之內的差異相關問題。於是,寬容是被當作工具,管理那些被建構為(「差異的」非自由主義者、「本質的」非政治主張)文化化的同一性宣稱或同一性衝突。寬容將這些宣稱和衝突予以袪政治化,同時將自身描述為以自由主義來治理的免於規範的工具,只不過是為了保護良心(信仰)自由和同一性自由。

本書要爭論,寬容論述所制定和傳播的政治的文化化,並爭論自由主義所假定的非-文化的本質。目的是想要尋求更民主的全球未來,包含肯認而非拒絕或否認自由主義的文化面向,它也是由特殊文化所銘刻的。這樣的肯認會摧毀自由主義的普遍性宣稱,以及摧毀它以寬容作為中介的文化中立性狀態。這會挑戰自由主義的立場,寬容揭露的是自我肯定(self-affirming)和拒絕他者(Other-rejecting),就跟其他政權沒什麼兩樣。這也揭露了自由主義接近於直接參與了基本教義派。

承認自由主義也是文化,不是為了拆穿它傲慢的優越性和人道主義的假面具,而是要說明自由主義固有的混雜性和不純粹性,強調自由主義不可能「只是自由主義」,也要考量各種歷史、地區、生活等內容和數量。本書要揭露自由主義總是已經是與基本教義派的他者產生了種族混合的議題,已包含了這個他者,它也要去承認連接這個他者。期待自由主義的前景能夠更新,朝向更謙遜與和平的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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