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蔣興儀

 

路人提到「假定為知的主體」subject supposed to know,這是拉岡的一個重要概念,我順便可以在此介紹一下。

 

案主總是已經擺好了某個位置,要讓分析師對號入座。究竟是怎樣的位置?分析師又該如何以對呢?

 

當案主期待分析師成為一個「假定為知的主體」,並為分析師安置了這個位置時,分析師不能坐上去,不能承擔這個角色,否則,分析會陷入膠著狀態。

 

為何案主會如此地期待呢?因為案主認為,他不明白自己身上到底發生了什麼,他不明白自己為何淪落至此,他想要讓這一切有個合理的解釋。因此他心裡會對分析師OS:「你總該給我個說法吧?」

 

他期望分析師對於他的狀況提出解釋,解釋當中或許會包含:因果關係的推測與說明、正常或病理的判定與界線、實然和應然的相互關係等等。總之,就是期待分析師給他一個答案,一個關於案主自身存在之謎的答案。

 

案主所要求的就是這個確定性,他認為:「關我自身的謎,我無法知道,只有你知道。答案在你那邊,你應該要給我。」這樣的想法,是把分析師當成一個專業者,一個知識論上的全知全能者。

 

拉岡強調,分析師不該是「假定為知的主體」。一旦分析師落入案主的圈套中,以為自己應該要是「假定為知的主體」,則他就會不斷給予案主想要的解釋。這有什麼不妥呢?

 

案主只是「想要」而已,他並不會真正信服於某一個解釋。應該這麼說,正是因為他的「想要」,所以他必然不會滿足於某一個解釋,這樣他才可以不斷獲得下一個解釋。因此,分析師如果作為「假定為知的主體」,他所給予的乃是一個案主永遠都不會滿意的解釋。

 

拉岡反對分析師作為「假定為知的主體」,表示拉岡離開了他自己在1953年的羅馬論述中所主張的「解釋」這條分析治療途徑。分析師不僅不給建議,也不去解釋。這樣,案主才有可能儘快進入到「移情」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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