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蔣興儀

拉岡在〈羅馬論述〉(Rome discourse)的開頭便說:不論心理分析將其自身定位為怎樣的一項工作,它「只有單一的媒介物(intermediary):病人的言語(speech)」 (Lacan, 1977:40)。也就是說,即使心理分析被歸納在醫療的區域科學領域中,但其主要的特徵嚴格地區別於生物學之基礎,從它被稱為「談話治療」(talking cure)的事實來看(Lacan, 1977:46),它的實踐必須以言語活動為主,將其工作對象視為一個說話者,而非以儀器診療為主,將對象視為一個生理解剖者。

  建立在分析師和案主的關係之間的言語,總是要求著回應(reply, response)。回應除了是針對言語的內容表現各種同意、反對、論辯、詢問等態度之外,不發一語的沉默也包括在其中,因為它也是對著一個聽眾所產生出來的。在心理分析之診療室裡,案主經常叨叨絮絮地說著毫無頭緒的日常瑣事或甚至再三反覆地說著同樣的話,對於分析師而言,倘若他無法有效地掌握到其中的涵義,則這些話就相當於是空洞(void)的言語。就算案主只是表現沉默,他也必須要去解讀此一寂靜當中沒有說出來的內容。此時,分析師賦予其自身的任務是:「超出言語之外,去搜尋能夠填滿空洞的現實(reality)」(Lacan, 1977:40)。也就是說,他設法由案主的行為當中發現蛛絲馬跡,或是從叨叨絮絮之外尋找可供串連的線索,藉此來推衍其癥狀之所在。這是怎樣的一種情況呢?

當案主前來求助於分析師時,他帶著如下的意圖:我不了解我自己,我想要藉由專業的你來了解我自己。這時,看似無助的他其實並非是全然困惑的,他有一項確信,即相信分析師可以幫助他去發現他的答案或他的現實。亦即,問題核心在於,案主訴求著分析師提供一個保證:關於案主自身的確定性(certainty)。一旦分析師呼應了此一訴求,他也就同樣地相信自己確實能夠做到這件事,即具有「能力之確定化」(certificate of ability)(Lacan, 1978:232),因此,他試圖藉由分析的解釋,使案主從疏離於其自身的不理解當中,幫助他達到回歸於其自身的自我理解。

此時,案主將分析師視為一個「假定為知的主體」 (subject supposed to know) (Lacan, 1978:232),認為分析師擁有關於他的現實之答案,為了要取這個回答案,他開放自身歡迎分析師對他進行介入。於是,這使得自我理解之過程展現為:

在此勞動(labor)當中,他為了另一個(for another)而承擔了再建構,他再次發現了使得他構成像是另一個(like another)的根本疏離,並且他總是註定要被藉由另一個(by another)來剝奪其自身。

也就是說,在疏離於自身的情況下,他欲透過分析的干預或勞動來重新構成他的自我。他以分析師的形象作為另一個他自己,為了這個形象他趨前與之同化,以為可以藉此僭取分析師的位置而回歸於他自身。然而,一方面,他為了進入分析師之形象而離開自身,等於侵略或剝奪了自己;另一方面,他侵入到分析師之中,等於攻擊或奪取了分析師。自我理解最終造成了雙重的侵略性這樣的背謬循環,而使他更加地遠離於自我之形象。

於是,他的經歷使他產生了挫折(frustration):

我們的理論家以承擔挫折之能力來定義自我的強度,而自我就其本質即是挫折。(Lacan, 1977:42)

某些理論家認為自我的功能在於承擔挫折,自我越強,對於挫折的容忍度也就越強,因此他們以增強自我來作為治療的手段,受到增強的不僅是被分析者的自我,還包括分析師的自我。然而,當他們以為挫折是源於自我之外的現實時,拉岡乃以主體的心理現實來表示:挫折源於自我的構成形式,增強自我非但不能消彌挫折,反而是更增強了挫折。 主體以自我的姿態維持著他的挫折,欲消除它正是幻覺的肇始,反而,分析師要以它為手段,不斷地去頓挫主體。分析師不回應主體,「他擱置主體所有的確信直到幻覺都被消耗殆盡為止」(Lacan, 1977:42)。也就是說,分析師必須拒絕成為「假定為知的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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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假定為知的主體」是法文sujet supposé savoir。在特定的醫病關係下其中的「主體」是指分析師,不過在通常的心理分析脈絡下則是指主體一般。此外,關於中文翻譯,沈志中和王文基先生翻譯為「假設會的主體」,是為了相應於「傳會」(transference)這個翻譯(傳統上翻為「移情」),表示思想的「領會、會意」以及分析師和案主間的「交會」(拉普朗虛、彭大歷斯,2000:534-535)。拉岡在談論sujet supposé savoir時,確實與「傳會」或「移情」密切相關,也的確涉及分析師和案主的主體間關係;不過他更主要是強調:在認識行動中透明於其自身的自我意識乃是個幻覺(Evans, 1996:196-197)。因此,就拉岡所提點的認識、知道、掌握等認識論之意涵,筆者不選擇以「會」來翻譯法文savoir(知識),而翻譯為「能知」(能夠知道)。

英譯者謝勒登把sujet supposé savoir翻為subject supposed to know(假定為知的主體),其重點在於質疑主體的認識能力。但施奈德曼(Schneiderman, Stuart)說謝氏翻錯了,他主張翻成supposed subject of knowing(假定的認識主體),他說:「被假定的是主體而不是認識」(1980:vii)。施氏的英譯容易讓人產生誤會,以為拉岡的目的在於取消主體;其實不然,拉岡雖然取消了主體的自我認識之確定性,但他並沒有質疑主體自身的價值,仍然將其維繫為一個離心或分裂的主體。因此,在這裡跟從於謝氏的英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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