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翻譯者:蔣興儀

在弗洛依德的作品中,昇華是一個過程,力比多被轉向導入到明顯非性欲的活動中,像是藝術創造和智性工作。因為過多的性欲能量必須以社會不可接受的形式(倒錯的行為)或是以精神官能症之徵狀的方式被卸載,因此昇華具有社會可接受的脫逃閥門之功能。此一觀點的邏輯結論即是,完全的昇華意指所有倒錯和精神官能症的終點。然而,弗洛依德關於昇華的論點很多是不清楚的。

拉岡在1956-60的研討班裡討論了這個概念。他跟隨弗洛依德強調這個事實:社會承認是此概念的中心要素,因為只有當驅力被導向到具有社會價值的對象時,驅力才可以說是被昇華了(S7, 107)。正是社會共享價值的面向讓拉岡將昇華概念連繫於他的倫理學討論(S7, 144)。然而,拉岡對於昇華的說明也在下列幾點上區別於弗洛依德。

1. 弗洛依德的說明暗示著:倒錯的性欲作為驅力直接滿足之形式是可能的,並且升華是唯一必要的,因為此一直接形式被社會所禁止。拉岡拒絕滿足之零度(zero degree of satisfaction)的概念(Žižek, 1991: 83-4),認為倒錯不只是某種卸載力比多的野獸本質手段,而是高度被組構而成的,相關連的驅力已經是語言學的而非生物學的力量。

2. 弗洛依德認為完全的昇華對於某些特殊精良或有教養的人而言應該是可能的,拉岡卻說「完全的昇華對個體而言是不可能的」(S7, 91)。

3.在弗洛依德的說明中,昇華包含著驅力改變方向朝向一個不同的(非性欲的)對象。但是在拉岡的說明中,所改變的不是對象,而是它在幻象結構中的位置。換言之,昇華並不是驅力改變方向朝向一個不同的對象,而是改變對象的本質到達驅力總是已然被引導的地方,某種「對象在己的改變」(change of object in itself),因為驅力「已然深深地被符指的嵌接給標記了」(S7, 293)。因此,某個對象的崇高性質並不是出於對象本身的內在專屬性,而僅僅是在幻象之象徵結構中,對象之位置的效果。更特定的說,昇華將某個對象重新設置在Thing的位置上。拉岡式的昇華公式因此是「將某個對象提升…到達大物之尊嚴」(S7, 112)。

4. 當拉岡跟隨弗洛依德,將昇華連接於創造和藝術時,他同於也連接於死亡驅力而使之複雜起來(S4, 431)。有幾個理由可以用來解釋。第一,死亡驅力本身被視為弗洛依德自身的昇華產物(S7, 212)。第二,死亡驅力不僅是「摧毀驅力」,也是「無中生有的意志」(S7, 212-3)。第三,經由被提升到大物的尊嚴,崇高的對象運用了幻象的力量而最終導致死亡和摧毀。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jsy6662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