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者:蔣興儀

  回憶(recollation/reméoration)和回想(remembering/mémoration)都是象徵的過程,拉岡將其對比於想像現象的追憶(reminiscence/réminiscence)。不過,回想是指某些事件或符指首次被註冊到象徵記憶(memory)中的行為,而回憶是指某個事件或符指被召喚或想起的行為。

追憶是指對過去經驗和情感的再體驗,使得情緒和經驗再次被結合起來。拉岡強調,分析的過程並不以追憶為目的,而是回憶。在此意義之下,它不同於布羅爾(Breuer, Josef)發明的「淨化方法」(cathartic method),後者強調藉由對特定創傷事件的再體驗來釋放病因。在心理分析的治療中,既使喚起強烈的記憶確實可能會伴隨著情緒的釋放,但這並不是分析過程的基礎。拉岡也將追憶連結於柏拉圖的知識理論。

  在治療中,回憶是指病人追溯他生命中的主人符指,或者換句話說,「在他與未來的關係之中,藉由主體,他的歷史之實現」(the realization by the subject of his history in his relation to a future)(E, 88)。透過回憶,治療致力於「主體歷史的完全重建」(S1, 12),以及「藉由主體,他的歷史之假定」(assumption of his history by the subject)(E, 48)。重要的不是以任何直觀或經驗的方式去「再體驗」(reliving)過去的形塑事件(這只是追憶,或者是更糟的acting out)。相反的,重要的是讓病人重建他的過去(S1, 13),關鍵字乃在於「重建」(recostruct)。「這比較不是回憶,而是重寫歷史」(S1,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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