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網路的轉載文章,只有略做收集與整理)

 

3.反向歧視

 

佛羅倫斯花之聖母大教堂1296年奠基,1436年建成(其鬼斧神工,令米開朗基羅亦歎為觀止),1982年被列入世界文化遺產。花之聖母大教堂對於佛羅倫斯來說,其重要性和象徵意義毫不亞于艾菲爾鐵塔之于巴黎,自由女神像之于紐約,天安門之於北京。

 

一次,阿拉伯移民為抗議義大利政府,在花之聖母大教堂前的廣場上安營紮寨,就地解決吃喝拉撒,把一個宗教、文化和旅遊勝地搞得烏煙瘴氣。採訪過基辛格、鄧小平等諸多世界風雲人物的著名記者法拉奇怒髮衝冠,強烈抗議市政當局的不作為,當局仍安之若素,直到法拉奇威脅要成為人體炸彈與這些阿拉伯人同歸於盡,當局才被迫下令清除了阿拉伯人的示威營地。

 

政治正確是人權鬥爭結出的豐碩成果和人類文明進步的一個標高,一般而言,它包括站在弱者的立場上考慮問題,發表針對政府或強勢群體的激烈言論,以及和平抗議和示威。不過,與其他任何美好的事物一樣,政治正確也是過猶不及。

 

阿拉伯移民在義大利居於少數和社會邊緣,抗議行為雖有出格,終無大礙,從政治正確的角度來看,當局予以容忍似無不妥。但,很可能就是這一點徹底激怒了天不怕、地不怕的法拉奇:佛羅倫斯市政當局害怕冒犯「政治正確」,導致範圍更廣更激烈的抗議,因而採取鴕鳥政策,事實上構成了一種反向歧視,即阿拉伯移民的素質或因為他們屬於「弱勢」群體,可以不必象普通市民一樣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享有某種「特權」或道德批判的豁免權。

 

比較而言,法拉奇似乎更符合政治正確的定義。強弱只是一個相對的概念,隨時都會發生變化。當政治正確淩駕於常識之上,成為朝野上下的緊箍咒,和「弱者」無視基本的法律、道德規範的擋箭牌與遮羞布,義憤填膺的法拉奇孤掌難鳴,才是真正的弱者。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民主、法治社會不應容忍歧視或反向歧視,後者往往以同情弱者的政治正確的面目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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