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蔣興儀

因為和我的老師與同學一起合作寫高中公民教科書,這幾天翻越了不少關於社會學的書籍,發現許多有趣之處。

最初的目的是要寫「社會規範」,其對於人類社會之必要性與表現型態。然而,卻發現社會學教科書並不是先界定社會規範,反而,是從「偏差行為」出發,再從中去討論社會規範。

先從負面與否定的狀況(偏差行為)談起,再來推導出另一層正面與積極的意義(社會規範),像這樣的手法,在現象學方法中,被稱為是「病理學還原」。例如,談論生病,為的是突顯健康與生命的意義;談論截肢,為的是突顯身體之整體的意義。

我們可以看到,病理學還原的目的,不在於病理現象本身,而在於其背後的整體意義。亦即,社會學並不是真的在乎偏差行為,而是在乎偏差行為如何被解決,以及如何能夠回歸到社會規範之中。或者說,社會學在乎的是如何從偏差行為之中,還原出社會秩序的意義。
 
社會學的這個方向與意圖,可以說,幾乎是和心理分析背道而馳。

心理分析的主張是:禁令(或規範)生產或創造了逾越(或違規)。亦即,禁令(或規範)確實是要針對逾越(或違規)行為來限制它,但是,逾越行為打那兒來的?正是由禁令(或規範)本身所生產、創造出來的。這不是套套邏輯,而是剖析出禁令和逾越二者之間的複雜關係。

心理分析更高明的貢獻是,不僅提出:1.禁令所要限制的東西,乃是禁令本身創造出來的。更進一步發揮:2.就在禁令去採取限制的行動時,其自身卻是以逾越的方式來進行。 (第2種就是我們一直在談的超我,這裡就不贅述了。)

心理分析不會是社會學,心理分析的目的是要分解禁令或規範,而不是支持它。因為對心理分析而言,社會學設定了錯誤的敵人,以至於反而不斷地在協助敵人。(當然,千萬不可誤以為心理分析批評規範與分解禁令,就表示它支持恣意而為的無政府狀態,絕不是這樣的。不可以從一個極端,忽然躍向另一個極端,這是錯誤的思考方式。)

不過,社會學之中也有異軍。其中,「標籤理論」主張,偏差行為的產生,是由於優勢團體將負面的標籤貼在弱勢團體的身上。社會上有一群具有優勢和支配地位的團體,像是立法者、法官、醫師等,他們具有專業的能力和權力,訂立出某些行為標準。當這些行為標準被強加在所有人的身上時,那些不符合標準的人,自然就被貼上了標籤,被認定為是不適合於團體的偏差者。

「標籤理論」在討論偏差行為時,不再重視「偏差行為要如何矯正?」這個問題,而想要探索「是誰來認定與判斷偏差行為?」這個問題。就此而言,標籤理論可以說較接近於心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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