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正確」哪裡不夠?

 

「政治正確」(political correctness,簡稱PC)是指說,對某些弱勢的他者族群要抱持足夠的敏感度,小心謹慎自己的用語,不要用有侵犯或傷害性的字詞去指稱他們。因此,「政治正確」的態度,特別會針對某些稱呼給予持續地正名。例如,不應該使用「黑鬼」(Nigger),但用「黑人」(black)也不夠好,比較合適的用法是「非裔美國人」(African American)。稱呼上的標籤不僅會長期傷害他者族群自我印象,讓他們陷入比馬龍效應的負面自我應驗的預言,也會不斷複製其它人對他者族群的偏見與刻板印象。

後來,「政治正確」的使用擴大了範圍,不再只是侷限於上述的稱呼之正名,而是對言論內容的自我警惕,儘量避免任何可能涉及到對於他者族群的偏見或歧視。簡言之,「政治正確」的態度就是審慎發言,顧及對他者族群的尊重,避免侵犯他者,極力防止自身的言論展現出種族歧視、性別歧視等意涵。當然,這個謹慎和警惕不限於自我審查,也同樣會對其他人進行檢討與審查。例如,美國曾經有個主持人班奈特(William Bennett)居然在廣播節目上說,「讓美國所有的黑人嬰兒都被墮胎,犯罪率就會下降」,這樣的言論引來許多譴責與撻伐。他不僅違反了「政治正確」,並且把犯罪的複雜因素做了一種極度簡化的處理,歸罪於單一種族,表現出嚴重的種族歧視。

然而,儘管「政治正確」出於良好的道德意圖,並注重公共言論的規範,但近年來,它卻越來越受到抨擊,不少人對於「政治正確」之概念開始出現負面的批評意見。這樣的批評意見可分為兩類。

第一類的意見是認為「政治正確」是一種言論檢查,妨礙了言論自由。這一類意見明顯是錯的,因為個人的言論自由並非無限上綱,凡是涉及侮辱、仇恨、侵犯他人的言論,都不該受到言論自由的保障。也就是說,反對「政治正確」的理由,若是以「尊重他者vs.言論自由」二者之間的對立來闡述,這明顯是無效的。「政治正確」的意圖本來就是要防止歧視言論,打從一開始,它就不會認為個人的言論自由可以任意而為,而是必須受到公共倫理的規範。因此,以「我愛怎麼說都可以」的權利去攻擊「政治正確」的意圖,這是明顯站不住腳的。

第二類的意見不是要去批評其意圖,而是從其結果來看。這類意見認為「政治正確」是不夠的,對於防止歧視與侵犯他者的效果,不僅很有限,而且還容易造成相反的結果。Zizek就是抱持這種看法,他強調,他多次批評「政治正確」,並不是要支持種族歧視者、性別歧視者等,大家千萬不要誤會了,他仍然反對各種歧視性的言論。只是,他想要討論為何「政治正確」倡議了這麼多年,不僅歧視性言論沒有減少,而且依照目前極右民粹主義盛行的情況來看,可能還有增加的趨勢?例如,川普選總統時,他的各種充滿歧視的公共粗俗(public vulgarity)言論,反而大受群眾的歡迎?「政治正確」哪裡出了問題,哪裡做得不夠?

以下,我整理Zizek的看法,說明「政治正確」不夠之處。

 

第一,「政治正確」所抱持的是自由主義式多元文化論的寬容姿態,一種謙虛的低姿態,以自我檢討、愧疚感的方式,設法對於過去受到傷害的弱勢族群進行補償。但是,這種自謙自卑的低姿態,其實蘊含著相反的意涵,它隱隱透露出某種居高臨下的姿態:「正是因為我們比你們優越,所以我們要保護你們。」這種對他者施展出某種紆尊降貴、恩賜式的尊重,似乎會更讓人感到受侵犯,更加地拉開優勢族群和弱勢族群之間的差距。一下子,就把「我優」與「你劣」的態勢展示出來了。

尊重他者、保護弱勢、為弱者發聲,這並沒有錯。錯的地方在於,這種多元文化主義式的尊重與寬容,仍然區分了「你們」和「我們」,並沒有徹底去質問「認同」的基礎,並沒有把「他者」的意涵加以深化。以下的第三點還會繼續說明。

 

第二,「政治正確」的姿態很容易變成一種公共審查,用某些強加的規定,來檢查各種言論,進而去限制或譴責這些言論(這就是為何它容易引起「言論自由」的爭議,倘若「言論自由」的主張者所要抗議的,是「政治正確」縮減了某些言論的模糊詮釋空間,而不是去支持仇很言論,這樣可能就會比較有道理一點)。然而,限制用詞用語的使用,只是在表面進行約束而已,它並未觸及說話者自身真正的想法。也就是說,改變用語不等於改變態度,改變符號不等於確實讓他者受到尊重。如果個人的觀念態度沒有改變,那麼正名之後的稱呼,還是會沾染上原本歧視的色彩。

之所以會需要朝向「政治正確」來制定嚴格的用語規則,很可能是因為不成文的習俗已經無法有效地進行規範。那麼,要去探究的應該是:為什麼不成文的習俗不具有約束力了?要正視那些正在發酵的明顯族群偏見與仇恨,而不是設定更加嚴格的規則去壓制偏見,那樣做是效果不大的。因為越是嚴格的審查,就越容易以反向作用的方式,生產出審查所要壓制的東西,換言之,你越是禁止我去說「黑鬼」,反而越引發我想要去說它的渴望。

此外,這樣的嚴格的自我審查,似乎在害怕洩漏出什麼東西,好像刻意地矯枉過正,以防止我們心底的無意識歧視幻象跑出來。Zizek說,我們需要的是:即便使用了表面上看似污衊的語詞,說話者也沒有帶著任何歧視的意圖與內涵。例如,黑人同胞可以相互自嘲地稱對方為「黑鬼」,而這裡面是沒有歧視意涵的。在他們這樣的使用中,「黑鬼」只是個沒有意涵的符號而已(被掏空了意指的符指)。(但還是要強調一下,其他種族的人,即便跟黑人成為好朋友,還是不可以使用「黑鬼」一詞。)

 

第三,當我們過度小心地不要去冒犯他者時,這樣的「尊重」是一種保持距離的姿態。也就是說,我們把他者視為另一個自我封閉的隔離群體,認為他們是同質的、同一的,而謹慎地不要碰觸他們,客客氣氣地不要惹到他們。這裡的種族區隔(或其他區隔)依然是非常明顯的,只是從原本的攻擊和侮辱,轉變為保持距離的尊重和不接觸而已。如果他者永遠只能是他者,那麼,我們對於他者的同情和尊重,很容易就會轉變成恐懼或敵視。一旦發生了像是911那樣的恐怖攻擊事件,我們很容易就立刻改變態度,認為那些伊斯蘭的他者不再值得被尊重與同情。還有,也很容易發生另一種情況,就是為了保持距離,而對於他者的殘忍視而不見(例如,印度的童婚、非洲的女性割禮),儘量不去干涉。這樣就是輕忽了「在他者之中的他者」:那些在另一個國度中被殘忍對待的女童和女性。

這正是多元文化主義式的尊重與寬容,所具有的盲點:依舊以某個認同或同一性做為基礎,而無法放棄認同或同一性。「他者」依然在我們之前、在我們之外,「他者」還不是在我們之中,我們沒有準備去承擔我們內在的「他者性」。

 

結論。關於Zizek對政治正確的批評,我簡要說明政治正確哪裡錯誤,以及他所認為的正確方向該是什麼。

首先,基本立場錯誤。政治正確的態度,並非真正「政治的」,而是「袪政治化的」,它只有在表層運作,而迴避了真正深層的政治問題。

其次,對象錯誤。政治正確背後的所支持的是「文化認同」,這引導了錯誤的焦點,因為它忽視了真正的被壓迫者,不是某個文化,而是「在每一個文化當中」都被嚴重壓迫,甚至被驅逐、無法生存的那些「被排除者」,例如:窮人、非法移工、難民、遊民等人。他們存在於每一個文化當中。舉個例子,當我們聲稱要尊重印度的文化時,我們就不會去關注他們的文化當中那些被迫舉行童婚的小女孩,以及那些底層的賤民生活。

再三,態度與行動錯誤。基於上面那一點,我們的態度就不應該是用「政治正確」的態度去「尊重或寬容」某個文化,而是要用「積極的政治行動」去站在每個文化中那些真正的被壓迫者那邊,與他們一起「敵對或戰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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